本报郴州8月26日讯(通讯员 琛剑 记者 何恒运)今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袁学明、陈桂云等2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原资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标平,原资兴市公安局副局长黄生平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同案受审。 袁学明等人涉黑大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经查证,1995年7月至2001年1月,以袁学明、陈桂云为首的犯罪组织,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抢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所得百余万元,并致2人死亡,6人重伤,8人轻伤,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为寻求“保护伞”,袁学明采用贿赂等手段拉拢腐蚀原郴州市政法委副书记谢孔彬和郭标平、黄生平等人。1998年6月初,袁学明得知资兴市政法机关组织专案组调查其违法犯罪行为,即找黄生平打听,尔后又找谢孔彬、郭标平等人帮忙。郭、黄等人为使袁学明、陈桂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查处,通风报信,弄虚作假。同年8月,袁等人的犯罪行为被当作经济纠纷处理了结。此后,袁学明、陈桂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更加猖狂,成了资兴市社会治安的一块“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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