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多的努力,黑龙江省社区建设工作在全省大、中、小城市全面展开,发展态势良好。 2001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后,全省社区建设步伐加快。目前,全省各地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驻区单位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地加大了社区调整力度,将原有的9704个居委会重新划分为3414个,形成了新的社区组织体系。全省95%的社区建立了党组织,社区干部平均年龄由原来的51.3岁下降到37.6岁,具有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者由原来的10.2%提高到67.4%,社区志愿者人数达到27.7万多人。 各地不断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两年多来全省投入社区建设的款物折合人民币6亿多元,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条件明显改善,70%的社区居委会解决了办公用房,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得到了落实,干部补贴标准比改革前提高了两倍。 硬件改善的同时,社区服务水平也在逐步提高。全省大中城市已经形成了以区级社区服务中心为枢纽,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骨干,以社区综合服务站为载体,以便民利民服务网点为依托的社区服务网络。全省共建立区、县级社区服务中心103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37个,便民利民网点6.3万个。全省建立社区警务室200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00多个。社区文化和社区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也都取得了很大进展。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