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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区人大爆丑闻 被立案嫌犯当上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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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7月09日17:20 新安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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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亳州市去年一起涉嫌销售假药案件,虽然在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下,当地公安机关也立了案,但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却没有什么结果,案件嫌疑人居然在被立案期间当上了人大代表,以致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今天,该市检察院就此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应该引以为鉴,切实加强对刑事案件的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民警素质,以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叫蒋建华,是亳州市一做药品生意的个体户。去年元月22日,亳州市公安局巡逻防暴支队根据举报,在该市谯城区一大院内查获了其存放在此处的三种假药计250件,价值约3万元。后来有关方面仅将其作为一般的治安案件,给予没收假药并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了事。同年4月24日,该市检察院在对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的案件进行检查时发现了此案,认为应当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遂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002年7月25日,该市谯城区公安分局正式对此案立案。
然而,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却让人匪夷所思。蒋建华在被立案侦查期间,居然于去年12月18日仍当选为谯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直到今年6月18日,亳州中药材市场制假售假事件被曝光并引起有关方面对该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之后,蒋建华才被刑事拘留。6月24日,经公安机关报捕,检察机关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将其批准逮捕。
这样一起案情并不复杂的案件为什么会拖了近一年的时间都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以至于出现了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局面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此案一方面说明有关执法机关还存在着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有关方面存在的办案不力和消极侦查的现象确实应引起高度重视。这位检察官同时指出,虽然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可以实施立案监督,但在实际工作中立案监督之后,案子虽然也立了,但如果出现立而不侦或者侦而不结等消极侦查现象的话,检察机关却没有什么过硬的监督手段,法律对此也未作规定。
(吴贻伙李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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