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政府与各市签订“责任状”令出必行 转自搜狐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 记者王普报道:今天上午从省政府召开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将严格执行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格依法组织倒查,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此,游宁丰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各市主管安全生产的市长签定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梁国聚出席会议。 转自搜狐 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据悉,去年,广东省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性死亡四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但道路交通事故总数和增长幅度比较大,2002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8000多起,万车死亡率为12.01,同比上升0.37个万分点。 转自搜狐 会议要求各市、县(区)、镇在6月底前建立和完善“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省、市、县、镇各级政府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力争实现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的增幅不超过5%,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同比下降的总目标。 转自搜狐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综合考评机制和道路交通事故定期预警制度,今年4月至12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格依法组织倒查,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承担涉及车辆牌证发放、检验检测等许可事项的部门和人员,依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 转自搜狐 梁国聚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在预防交通事故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动性,把它作为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的一项重要目标,作为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晓航/编制)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