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短信 | 邮件 | 商城 | 搜索 | 论坛 | 在线 | 企业
搜狐首页 > 社会
与女友酒店开房被下药 糊涂司机赔了夫人再赔车

NEWS.SOHU.COM  2003年04月24日03:45  信息时报

  公司的车被抢为何私人赔

转自搜狐

  原因是司机公事完后同女友上酒店开房被其用迷药迷倒后抢走小车 法院由此作出判决

转自搜狐

  本报讯 (记者 吴秀云 通讯员 芳法)司机开着公司车辆办完公事后不回公司,反而带着一个女朋友去酒店开房,不料这个女朋友不是好人,在饮料里下了迷药将其迷倒,并伙同他人将车抢走。公司老板白白丢了一辆车,当然不干,于是将司机告上法庭。日前,法院判决司机返还老板损失。

转自搜狐

  女友下药小车被劫

转自搜狐

  原告是广州一公司的老板,姓林。林先生起诉说,2001年5月6日上午8时,雇员陈某驾驶着他的小汽车外出,由于疏忽防范,导致车辆丢失,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他经济损失206179元。

转自搜狐

  陈某则在法庭上辩称,事发当日,他驾车到顺德执行公务,中午回到广州,在一大厦内误饮了女友给他的有毒饮料后昏迷不醒,致使小汽车被抢。案发后他立即报告了林先生,林先生也于次日向广州市公安局报案。陈提出,在抢劫案未查清之前,林先生的索赔请求没有法律根据。

转自搜狐

  疏于防范被告上庭

转自搜狐

  法院审理查明,陈某是林先生的职员,负责开车接送客人、提货送货等工作。2001年5月6日早晨,陈被委派开车送林的儿子去佛山机场。送完人后,陈于上午8时左右回到芳村,带着一个名叫罗阿婷的女朋友去顺德玩。当日上午11时,陈与女友回到芳村,在一大厦内开房休息,小汽车则停放于大厦停车场。两人进房后,罗阿婷就在饮料内下了迷药,陈喝下后即昏迷不醒,其女友趁机取走车钥匙,将车开走。现公安机关已破案,抢劫车辆的犯罪嫌疑人也已被抓获,但被抢车辆尚未追回。另外,事故发生后,林先生已获得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额238400元。

转自搜狐

  法院判决司机买单

转自搜狐

  合议庭认为,陈某虽受委派载人到机场,但回广州后与女朋友进行的私人活动并不属于劳动工作范围。他完成工作后不打招呼就使用雇主车辆从事私人活动,应视为擅自借用性质。陈在借用车辆期间,虽是因被“女友”伙同他人合谋抢劫而导致小汽车丢失,但这一风险理应由他自己负担,如转嫁给林先生,对林是不公平的。因此,陈应承担丢车造成的损失。

转自搜狐

  经广州市芳村区价格认证中心鉴证,小车价格为302109元,减除保险理赔金额238400元,原告尚损失63709元。另外,林先生还支付了汽车配件的添置费用4345元、车船使用税667元、公路规费160元及为车辆遗失登报声明费用1000元和评估费用3771元。据此,法院判决陈某赔偿各种损失73652元。

转自搜狐

  □法眼

转自搜狐

  恪守职责免遭横灾

转自搜狐

  陈司机确实挺倒霉的,先被人下了迷药抢走车,接着又被老板告上庭,这7万多元的赔偿是逃不掉了。但他的答辩理由却有点荒唐,劫案没查清不等于没有责任人,他擅自开车做私事,疏于防范被人下药丢了车,完全符合《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的,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也是法院判他赔钱的理由。

转自搜狐

  像陈司机这样由于没有恪守职责,导致民事赔偿的案件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小区保安疏于防范,业主丢了东西物管就要赔偿;消费场所不注意安全措施,消费者被掏了钱包商家难逃责;学校不尽相应义务,学生遭了损失也可找它买单,等等。其实,一份职责往往对应着一份法律义务,违反职责要求往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不管你是有心还是无心,疏忽本身就是过错。一旦造成了损失,法律才不会因为你在旁边哭着说:“这不是我干的!”就免了你的责任。

转自搜狐

  阿华

转自搜狐


我来说两句发短信息
相关连接

  • 迷药迷昏客人洗劫财物 台湾警方破按摩“迷晕党”(01/28 12:59)
  • 一万多块买个老婆 婚后两天新郎被娇妻迷药放倒(01/13 10:11)
  • 舞厅遇漂亮美眉起淫心 五色狼投放迷药轮施兽行(01/08 14:44)
  • 舞厅遇三姐妹起淫心 五男子投放迷药骗奸被批捕(01/08 10:44)
  • 电视台女主持人遭敲诈:“不给钱就下迷药拍裸照”(12/23 02:22)


  • 三重奖励,百分百中奖!!

    精彩相册[男][女]
    活力社员[男][女]
    魅力情人[男][女]
    美女 天若有情
    帅哥 不帅照脸踢
    ·和弦铃声:
    原来的我 挥着翅膀的女孩
    ·疯狂音效:
    On…个头啊 翠花,接电话…
    订阅任何彩信服务
    三天内退订不收费!!!

    新闻自写短信
    赶快把这条新闻浓缩成一条短信,发给你想发的人吧!
    短信内容:
    对方手机: [最多2个] (半角逗号分隔;0.20元/条)
    署  名:
    手  机: 密  码:

      

    请发表您的看法
    用  户: 匿名发出: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留  言: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新闻搜索
    关键字:


    三重奖励,百分百中奖!
    ·找老乡尽在激情老乡会
    ·攒魔法袜子拿圣诞礼物
    搜狐彩信最新推荐
    ·[] 眉飞色舞
    ·[] 厉鬼再现
    热门词:圣诞 林忆莲
    精彩订阅
    新闻资讯
    美国正式宣布萨达姆已被捕!

    订阅 焦点新闻,跟踪萨达姆被捕全程



    搜狐商城
    ·影视|中毒(终结骗)
    ·影视|赤裸的艺术
    ·音乐|莫文蔚《X》
    ·书籍|唐僧情史
    ·书籍|1元图书特卖场
    ·书籍|天不亮就分手
    更多...



    -- 给编辑写信


    ChinaRen - 繁体版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3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