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一读者反映,有人在网上叫卖署名权。记者按网友提供的线索,在一著名门户网站的“出版论坛”看到一则主题为“转让畅销书署名权”的帖子称:有多部可以畅销的经济图书、法律图书正在出版,署名权可以转让,并可以安排在图书勒口写明作者的简介、联系电话等。上面显示着版权所有者为“公平合理8120”,原作提交时间为8月27日。网页上还有留言者的电子邮箱,该帖已被众多网友浏览跟贴。
“转让署名权”到底是怎么回事?带着疑问,记者试着与其联系。
千字60元叫卖署名权
9月9日,记者先试探性地给“公平合理8120”发去了咨询邮件。记者称一朋友有这方面的需求,能否介绍具体情况,如怎么交易,收费多少,畅销如何怎么保证等,并索要联系方式,表示最好能面谈。
9月11日,自称周先生的“公平合理8120”给记者回信,留下了联系电话:13825133×××。9月15日-17日,周先生连续给记者发来5封电子邮件,明确表示可以介绍具体情况并留下办公室电话020-83784×××。记者还发现:周先生在留言落款中表明自己是广东某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而事后记者从广州114台查询得知,这家律师事务所办公室电话并不是这个号码。
9月19日下午,记者拨打周律师留下的固定电话,但电话是空号。记者试着拨打手机,一名操着广东口音的男子接了电话,经过小心翼翼地询问后,他表示自己正在接电话,过一会儿再打回来。一分钟后,记者的电话响了。
记者直奔主题,询问转让署名权的收费情况。周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盘问记者的朋友需要什么样的书,是哪个领域的。记者称朋友在一高校研究教育经济。周表示手头只有餐饮、操作流程、公司接待、员工管理等实用性强的书。记者询问这些书的出版对评职称有没有用,周说:“这不行。如果是研究中小学的学术著作,我还有,但高校教育产业经济研究的需要订购,现在订,明年4、5月份可以交货。不过价格贵些。”
周还询问记者的朋友是不是老板,如果不是,可以几个人合著一本书,或者将署名权购去,然后再自己找其他愿意署名者分担费用。周称,出版这样的作品,主要是给一些老板镀金,扩大自己的知名度。目前其手头有10多部著作,一般都是由广州或其他大城市的大出版社出版。多数字数在20万字以上,单独署名需每千字60元,一部书稿约需12000元。
记者了解到,具体交易方式是将钱预存在银行,然后签合同在一个日期交书,超过期限则购买者可收回存款。记者提出,如果一本书的署名权卖给一人后,过两年他又把署名权卖给另一人怎么办?周表示一般不会这样,即使加印也是原购买署名权者的名字,这些都有合同协议证明。周告诉记者,他已经出售了几本这样署名的书,在市场销得挺火。
署名权转让浮出水面
记者在Google、百度搜索“署名权转让”,不时有“书稿署名权转让或共享”的网页“浮”出。例如某信息公司在一家著名网站上登出广告,向需要者转让或共享署名权,并征集代理。其广告内容对出版社手续、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等介绍得非常详细,并公布署名权转让或共享价格表:30万字以上的,第一作者单独署名6000元,共同署名的则5000元,第二作者4000元;三人署名第一作者3000元、第二作者2000元、第三作者1000元,云云。
存在学术腐败的隐患
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倪晓红律师表示,署名权是著作权的一项,著作权是与人身权相挂钩的,人身权是不可转让的。而且作品代表研究成果,按著作权规定,没有参与创作者是不能署名的。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代理部负责人、法学硕士张洪波表示,署名权在理论上是不可转让的,双方约定要具体对待。这种问题很敏感,会给一些人可乘之机,特别是在学术上搞腐败。胡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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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日,本版刊出中秋节拿书稿当“月饼”送的新闻。
8月25日,山东菏泽某网站在供求信息的家政、征婚、娱乐等多处栏目下,均出现一条叫卖著作权的内容:“您想评职称、提拔吗?您想自己或者和领导一起出书吗?本人手里有两本正式书稿,内容均是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稿件均为前某大学研究生孙某某和本人所写,并得到其导师张某某教授的大力协助。两本书都在18万字以上,价格面议,带书号另加钱。联系电话:1356388××××。中秋佳节送好礼,让您的领导保满意。”网上发帖时间显示为今年8月22日9时18分,帖子有效期到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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