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淮河风情博物馆青年女工王康丽拿着人民法院关于她与丈夫离婚的民事调解书,向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朱咸来报喜,并向区领导表示感谢。
结婚不久就不得不与丈夫对簿公堂,婚离了,为什么她还要感谢区领导?
今年22岁的王康丽是毛集实验区人,去年3月12日,经人介绍与邻居徐某建立了恋爱关系,去年12月16日,他俩按当地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开始了共同生活。12月31日,双方一起拿着户口簿和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医院办理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于今年1月16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让小王没有想到的是,婚后不久,徐某及其家人就多次到医院,要求医生证明她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是骗取的,同时到处讲她患有传染性疾病,说她是骗婚。今年2月3日,正是农历腊月二十二,新娘子被赶出了家门。整个春节,小王都是以泪洗面。
妇女节前,全国人大代表、区工委书记朱咸来对此事非常重视。为了维护王康丽的合法权益,3月11日,朱书记专门让区妇联、司法和团委的负责人共同把王康丽送回家,但遭到了男方的断然拒绝:“女方隐瞒了自己有传染病,是在骗婚,我们的婚姻无效。”次日,男方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解除无效婚姻关系。
3月20日,区妇联陪着王康丽到省立医院作了详细检查,诊断结论为:“肝功能全部正常”,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特征。区妇联征求王康丽的意见时,小王态度异常坚决:他和我离婚可以,但我要求公开审理,以证明我没有传染病,没骗婚。
毛集法庭公开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小王和她的代理人用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了自己与男方的婚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自己没有骗婚,也没有传染病。
庭审结束后,法庭主持了调解: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原告一次性补偿王康丽经济损失1.2万元及其他生活用品。(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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