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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醴陵一国土所长挪用公款吃喝嫖赌 被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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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8日14:39 红网-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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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醴陵11月27日讯(通讯员严纪)醴陵市贺家桥镇国土管理所所长骆建国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巨额公款26万多元,包养情妇、参与赌博。日前,该市监察局作出决定,开除骆的公职,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骆建国1996年被提拔为该市枧头洲乡党委办公室主任。1998年3月骆在城区某歌厅嫖娼,受到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当年,组织上将他调离到贺家桥镇政府工作。1998年11月至2002年5月,骆在担任贺家桥镇国土所所长期间,在该镇辖区内共收取了233户村民建房户的办证费、押金、土地占用税费计57万多元,其中,除上缴财税所税费10万余元之外,他经手借出的和尚未报销的各种费用达20万元,余款26万元则用于赌博、包养情妇。不到2年,骆在牌桌上一共输掉近10万元。包养19岁少女做情妇,3年共花费11万多元。(作者:严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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