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2003年区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凡有本市正式户口、投票选举日前满18周岁、具备选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到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所在区、县选举委员会将于投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 现将各区、县选举委员会规定的投票选举日公布如下:
东城区12月10日
西城区12月10日
崇文区12月10日
宣武区12月10日
朝阳区12月10日
海淀区12月10日
丰台区12月10日
石景山区12月10日
门头沟区12月10日
房山区12月10日
通州区12月12日
顺义区12月10日
昌平区12月10日
大兴区12月10日
平谷区12月10日
怀柔区12月6日
密云县12月8日
延庆县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