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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车祸肇事案续:奸杀假象掩不了犯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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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30日17:16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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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火速侦破,东莞车祸肇事逃逸案有了最新进展
本报东莞今天上午消息 车祸肇事竟造奸杀假象一案有了最新进展(见本报A7版11月26日报道)———东莞市交警大队已在案发4天内火速侦破此案。今天上午,东莞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肇事者为深圳一家工厂的司机,已于事发当晚辞工潜逃,警方表示,肇事逃逸者无论逃到何处,都难逃情与法的追究。
据了解,李纪秀被撞后,东莞市交警支队第二大队民警一接到报案就火速赶到了事故案发现场。但由于车祸肇事现场发生地是东深线一条繁忙的主干公路,车流如梭,民警到现场时除了一点变黑了的血迹再也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只好与随后赶来的副大队长吕金长等分头走访目击证人。
也正因为肇事现场是繁忙的公路,有多人目睹车祸发生。根据目击者提供的车牌号,警方很快查出车牌所属车辆是1998年在深圳上牌的,车身为深蓝色,车主是深圳市福田区居民朱×玉。警方为此成立一专案小组,直赴深圳追捕肇事者。深圳福田警方协助找到了该车辆登记的地址时,却发现住户早已搬迁。专案组接着查询朱×玉的户口,竟查出该区有5个同名同姓的朱×玉。民警又辗转赶往深圳车管所查找该车档案,从其资料中提供的朱×玉身份证号码与查询车辆登记号码相同,证实了车主朱×玉现住南山区前海花园。
11月25日清早,专案组转赴深圳南山区,找到车主朱×玉住所,但该住所已由朱×玉的表弟何某暂住。何某提供联系电话给警方,方知朱×玉与丈夫在上海。朱×玉说,肇事车辆确实是自己的,但她去上海前已经交由其在深圳的工厂厂长代管。随后办案民警找到厂长,证实了该车确实在11月24日由厂里的司机驾驶,在从深圳往凤岗的途中撞了一妇人,该车正在汽车修理厂修理,肇事司机已于事发当晚辞工潜逃,尚不知去向。警方已将该车拖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同时表示将尽力把肇事司机缉拿归案。
记者在采访李纪秀被撞一案时,凤岗镇有目睹事故发生的居民认为,对于肇事逃逸的司机应该加重处罚,肇事司机撞伤了人还将伤者丢弃在荒郊野外的行为更不可饶恕。
(李银 司琪 王普 何真宗 彭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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