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通河) 贵阳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分局原局长张冬黔因滥用职权,竟致一家代扣代缴国家税款的公司的几名负责人在1年多时间内偷税1422万余元,并致600余万元税款无法追回(本报1999年和2001年曾作报道)。近日,他以滥用职权和受贿两罪,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受贿非法所得2.4万余元被追缴和上缴国库。 法院判决认定,在贵阳市地方税务局尚未行文在全市运输营业税代扣点启用微机版发票以前,时任该局税收征管处处长的张冬黔滥用职权,于1996年底私自准许贵阳市公路信息公司总经理匡向刚自购纸张,印制144本没有存根联的“二联单发票”投入该公司下属的5个收费点使用。 微机版发票1997年4月在全市全面推行后,按规定应使用“三联单发票”的“信息公司”,却获张冬黔“法外开恩”:他于同年5月和11月又两度为匡向刚印制“二联单发票”大开方便之门,两次共印制此种发票3140本。 1997年至1998年10月,匡向刚等人利用“二联单发票”大做手脚,截留国家税款1422万余元。案发后,匡向刚等人均被判刑,但至今仍有600余万元无法追回。 而判决查明,张冬黔为此收受的好处是,1997年1月“信息公司”出资1.1万余元安排其出境旅游;同年9月,公司赠送他一台价值1.24万元的彩色电视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