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仅仅因为怀疑,一辆在路上正常行驶的货车就被山西河津市公安部门无端扣留。盗窃罪不成立,就以涉嫌销赃罪非法拘禁;销赃罪不成立,既不撤案,也不归还货物。任何证据都没有,警察却硬说人家“绝对有问题”。警察固执的结果,使货主的生意做不成了,房子也卖了,本来红红火火的生活从此蒙上了阴影。 去年7月14日,陕西韩城的薛荣福在他经营的废品收购站装了一车废金属,准备经山西运往河南销售。早7时30分,当汽车经过山西河津时,突然过来几个人,把车上的人拽下来,戴上手铐,然后又塞进旁边一辆吉普车,拉到了河津市公安局刑警六中队,装载废品的卡车也被开进了刑警大院。至此,被铐的人才如梦方醒,这拨人是警察。 事后据刑警六中队警察杨某介绍,当时没查出什么东西是赃物,也没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是销赃,但是如果是证据不足就把他们放了,那这些人就占便宜了,沾了法律的光。于是,仅仅靠怀疑,河津市公安局还是在当日以“涉嫌销赃”为由,对薛荣福等3人刑事拘留。薛的岳父于次日将韩城市公安局出具的关于薛荣福收购废品的合法证明送到河津市公安局,当时李副局长说,既然手续齐全,“这个事不是个事”。至于拘留审批手续上有李的签字,他解释说:“当时也没注意,见法纪科签字了,也就顺手把名签了。”既然如此本应放人放车,可是直到7月26日,公安局才给薛的岳父一个答复,让每人家属缴纳1万元的“取保金”取保。面对当事人的质疑,法治科科长说,你为什么用大车拉废品?为什么把铝线放下边?当事人实在弄不明白,用什么车运货和如何装货并没有违反哪条法律,于是反问一句:“哪条法律规定不能用大车拉呢?”科长马上说:“要是这样的话,你就甭想出去了,就这么简单!”就在同时,河津市公安局加紧了对薛荣福等人的审讯,办案人员拳打脚踢,甚至用烟头烧。直到8月7日,薛等人在“继续侦查”的释放证上签字后,才先后离开已经住了20多天的看守所。那批货则被继续扣留。随后,司机樊某在河津市检察院作了一个检验鉴定证明,被诊断为“左耳骨膜穿孔”。 8月27日,薛荣福等5人到河津市检察院控告河津市公安局刑警六中队民警滥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绑架勒索等问题。检察院经调查核实,于10月23日向该市政法委和运城市检察院上报,认为该市公安局对薛等人提出的盗窃罪的怀疑不成立,并且案件管辖地明确的情况下,仍以“涉嫌销赃罪”予以立案,并刑事拘留,显然证据不足,缺乏依据,属违法办案。“涉嫌销赃罪”也不成立,应移交发案地。陕西韩城市公安局却并没有接手这个案子,赵副局长表示,他们不能接这个“不是案子”的案子。11月20日,河津市公安局在该市检察院的压力下,又给韩城市公安局送达了一份撤销案件决定书,要求尽快移交案件。而韩城方面再次让河津警方吃了闭门羹。后来,河津的局长和纪检书记也来到韩城,承认案子“本身就是错的”。在两地公安局交涉期间,薛荣福到河津要回他们的货,结果发现,原本6.5吨的货在扣押单上变成了5.7吨。 截至记者发稿,这起检察机关认定违法办案的事件已经过去整整一年了,货物至今尚未归还。一年中,运城市检察院曾多次到河津督办此案,要求对有关违法办案干警立案调查,但河津方面却以种种理由推诿扯皮,拒不立案。几名违法警察至今逍遥法外。薛荣福一家卖掉了住房,四处奔走,希望法律能为他讨回公道。(赵之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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