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租车行业重申条例 拒载:罚款500;议价:罚款1000 本报讯 第一次拒载,车辆当事人罚款500元,车辆单位罚1000元;出租车议价,单位个人均罚1000元。第二次违规的,除上述处理外,对车辆吊扣道路运输证1-3个月,车辆单位中止营运,并视情节吊销从业资格证,三年内不许搞营运。凡短途拒载,或高报运价者,一律从严查处,处罚就高不就低。从昨天开始,我市开始出租汽车行业营运秩序大整顿,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 我市个别出租车司机拒载短途乘客的恶劣行为,被本报报道后,在行业管理部门引起强烈反响。元月7日晚,出租车管理处连夜派出十多名稽查人员,暗访火车站载客情况。当晚行业管理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对短途拒载现象严惩重罚。从8日开始,对火车站等重点区域强化现场管理,抽调了17名稽查人员加强管理。延长管理时间,从原来的早8点到晚8点,延长为早上6点30分到晚上10点,明查暗访相结合。检查中,对火车站发现的不守法的“钉子户”,现场扣车。对火车站、机场等重点区域的运营车辆的记价器进行普查和抽查,凡私调计价器的一律严肃查处。 同时,对大街上营运的车辆加大稽查力度,组织每次不少于40人的稽查队伍,凡拒载、议价等行为,一律依据《西安市出租车管理条理》规定的上限处理,没有从业资格证运营车辆的承包人或车主,所属单位各罚1000元。对于乘客的一般投诉,必须当天查处,重大投诉必须立即查处,按期结案。 记者 朱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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