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东星大楼惨剧”87人死亡 台当局赔4.8亿
2002年4月30日11:10 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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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9·21大地震”中,造成87人死亡、105人轻重伤的台北市东星大楼受灾户诉请“国家”赔偿诉讼案,台北地方法院4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当局给付144位受灾民众包括精神慰抚金、财物损害和房屋损害在内的赔偿款项,合计新台币四亿八千二百多万元。
据台湾媒体报道,本案是两年前“9·21大地震”发生后,有关建物倒塌案中首件被判准“国赔”案例,法官判准赔偿的金额也创下“国家赔偿法”自1981年施行以来单一个案赔偿金额最高纪录。
据报道,法官的判决标准是每一位死亡者的家属可获得30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赔偿、每一位受伤者则是30万元,加上房屋损害,144位求偿灾民,每人获准赔偿的金额从30万元至796万元不等。
尽管判准“国赔”的金额只是灾民当初求偿金额的三分之一,但到庭聆判的灾民代表对法官的判决感到满意。(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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