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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30余妇女偷渡香港卖淫 13名被告人深圳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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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6月13日13:10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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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深圳6月13日电(孔献之 广东频道记者 李南玲)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一宗由香港主犯策划在深圳组织30余名女子偷渡香港卖淫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雷启慰(绰号"阿伟",46岁,香港人)等13人(其中6名香港人)出庭受审。
雷启慰等被指控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由深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书称:2002年2月至5月,被告人雷启慰、甘适文(绰号"文头",46岁,香港人)为了牟利,由被告人李静涛(32岁,辽宁省人)负责接收介绍来的女子,并由雷、甘、陈盛全(绰号"占士",53岁,香港人)挑选,由被告人田国安(50岁,河南省人,个体营运)用车接送到偷渡地点,余鸿在(绰号"阿明",47岁,广东省海丰县人)安排20余名女子偷渡,陈盛全在香港用"的士"接载偷渡的女子并送到旺角交与雷启慰,而后由雷带往甘适文负责管理的香港太子道南街大时代等场所从事色情卖淫活动。2002年4月,被告人何飞(绰号"阿宝",45岁,香港人)、余长寿(42岁,广东省汕尾市人)等与刘宪明(39岁,,北京市人)取得联系,确认了双方接应偷渡人员的时间、地点等,将10余名女子接送到香港旺角等地从事卖淫活动。 5月7日,深圳市公安局从巫辉奇(绰号"奇哥",39岁,香港人)暂住的沙头角某公司宿舍搜查到"雷鸣登"猎枪一支,经鉴定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猎枪。
公诉人指控上列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多次组织卖淫女偷渡出境从事卖淫活动,影响极其恶劣。被告人雷启慰、甘适文的行为均已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组织卖淫罪;被告人陈盛全、李静涛、余鸿在等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告人巫辉奇构成私藏枪支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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