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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背不动豪华广场 建“花瓶”工程于心何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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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6日17:13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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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8月26日电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周立民)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建设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安徽省五河县却要建设一个大型文化休闲广场。拆迁户大多是下岗职工、无业人员和吃低保的城市贫民。最近他们纷纷向记者哭诉,担心被县里强拆后无家可归。
县城要建大广场
五河县城呈“井”字型四条主干道的中心,除民居、商店和办公楼外,有一个体育场。这是这个“全国体育先进县”县城里唯一的运动场所。足球场、篮球场、溜冰场等一应俱全,尽管设施老化、建筑简易,但并不妨碍它成为居民们晨练、晚休的聚集地。
6月26日,体育场门口的一则公告使居民施左昌如坠冰谷。这则五河县政府《关于注销青年圩综合开发范围内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通告》写道:县政府研究决定,注销青年圩综合开发范围内方兆义等户土地使用权证书。施左昌家的房子也在注销之列。他说:“按照《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人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后,被拆迁人把被拆迁的房地产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送负责房产权登记的管理部门予以注销,县里还没和我们谈过补偿、安置,土地使用权证还在我们手里,怎么能一纸公告就注销了呢?”从这一天开始,他就和邻居们多方反映、四处奔走。
这一切,源于五河县的一项重大“形象工程”建设计划。五河县委决定今年实施青年圩文化休闲广场项目,拆迁体育场及周边191户居民、25家单位,占地约5.6公顷,计划投资7000多万元。项目简介上写着,这是“为民办实事工程,是县城的标志性形象工程”,“为体现规划高起点,邀请全国一流设计单位上海同济大学规划设计院编制规划”,“广场构图主要由莲花喷泉和下沉式广场两处主要景观构成”,“建成后将成为皖北地区乃至安徽省内县级城市中最大规模的商务中心和品位最高的中心广场”。
今年3月份,县里和外省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协议,由这家房地产商开发5.6公顷土地,付给县里土地转让费2900万元,如果开发商在这里建一家三星级或三星级以上酒店,县里将返还200万元出让金。据县建设局局长刘昕介绍,县里计划拿700万元左右建喷泉、沉降式广场等设施,500万元征用城关村的100亩土地建新体育场的一期工程。这个新体育场总投资2000万元左右,除这500万外,其余资金县里还拿不出来。
拆迁户们对这项工程的质疑,除了认为程序违规等具体问题外,更多的是在责问“国家不允许再建大型城市广场这样的形象工程,五河县怎么还在顶风上?”县里一位领导是这样回答的:国家是不允许用财政的钱建广场,而我们这个项目财政没拿钱,用的是“经营土地”的收益,我看过文件,是说禁止建“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并不是说所有的形象工程都不允许建。
拆迁户们则对这种说法提出质疑:卖地收入难道不是政府的钱吗?动辄“最大”、“最高品位”,不是沽名钓誉是什么?至于有没有“劳民伤财”,到拆迁户家里看一看、和他们聊一聊就清楚了。(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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