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检察、公安机关近日从浙江宁波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揪出一个侵占公款1440万元的“娄阿鼠”———年仅25岁的出纳应朝阳。
宁波江东区检察院查明,1998年1月至2002年9月期间,应朝阳利用担任宁波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出纳之便,开具现金支票379张,提取现金1981万余元,侵占其中的1296万余元。2001年11月,应朝阳分别开具金额为100万元和44万多元的转账支票和汇票各一份,汇至两单位,后套取现金占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