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将出台《考试条例》“考试后作弊”受严惩
2002年6月26日15:55 人民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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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原琳)《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在该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于新学期开学后实施。新出台的《条例》将对平时、考试中和考试后全过程进行规范,同时对各种作弊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
据北大教务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过去该校针对考试所出的文件多达四五种,但是很分散,内容也多有重叠,每一个文件单独拿出来又都不够用,有的时候还得再临时出一些规定来应急,给考试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多障碍。因此,该校决定在新学期以条例的形式来规范考试工作,将有关考试的内容全部纳入其中,形成系统、稳定的规定体系,使各种考试工作都有章可循。
《条例》增加了对“考试后作弊”的追究条款。以央求、送礼、请客、威胁等手段要求老师提分、加分者,视为考试后作弊;以同样手段要求老师隐瞒违纪作弊事实或找关系说情,干扰查证处理工作的,视为再作弊,加重一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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