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廖卓斌 通讯员 钟洁)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广东省物价局日前出台了2003年春运期间省公路客运票价上浮幅度等有关方案。
方案将依据去年而定
据省物价局介绍,由于2002年春运期间广东省公路客运票价已经召开过价格听证会论证,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实施,在春运期间,合理地解决了公路客运供需双方的矛盾,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绝大多数客运企业认为,春运客运票价的制定符合广东实际情况,保证了乘客走得了走得好,群众投诉明显减少,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了春运期间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基本做到社会满意、消费者满意、经营者满意。因此,明年的春运票价方案基本维持今年水平,票价构成的其他费不上浮。
票价维持今年水平
2003年春运期为1月17日至2月25日,共计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春运期间,广东省公路客运基价标准及票价计算公式继续执行《关于2002年春运广东省公路水路客运票价上浮幅度的复函》(粤价函〔2001〕567号的规定(见附表)。票价构成中的客运附加费、燃料附加费、支线补贴、过桥过路费和旅客站务费不上浮。
春运票价上浮幅度65%
春运方案规定,节前头5天(即1月17日至21日),全省公路客运票价在2003年春运公路客运车型基价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30%;节前其余12天,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顺德、惠州八市市区发往各地的公路客运票价,可按基价上浮幅度不超过65%,其他各地上浮幅度不超过45%;节后25天,广州市区发往各地的公路客运票价,可按基价上浮幅度不超过65%,其他各地上浮幅度不超过45%;整个春运期间,县(县级市、区)行政区内线路起止站在镇与镇之间的短途公路客运票价,可按基价上浮幅度不超过30%;城市有线路编号的公共汽车、中巴、出租车、过江轮渡等公共交通票价一律不上浮。
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省定允许上浮的幅度为最高幅度,各客运企业应根据不同时段、不同线路、不同车型分类,在不超过省定最高幅度内自行制定具体价格,报当地物价、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严格按规定计价
春运期间将严格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公路营运里程计价。交通部印发的《中国交通营运里程图》公交发〔1997〕757号有规定的,按该规定的里程计算;该文没有规定的,按广东省公路运输管理局1989年制发的《广东省道路营运里程》计算;交通主管部门一直未有公布营运里程的线路,报县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定。
票价完全透明
省物价局规定,加强春运期间客运票价明码标价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公路客运站场和客运企业应在进入春运期前10天,公布具体的春运客运票价。各公路客运站场和客运企业要在售票处公布票价的计算公式、春运期间分段允许上浮的最高票价及当天实际执行的票价、票价批准文号、物价和交通主管部门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在显眼位置设立讯问台,配备专职服务人员,做好春运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严控哄抬运价
加强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地物价、交通主管部门除了要加强对大客运站场的监督检查外,还要加强对简易客运站场的监督检查,打击违法经营者借春运之机哄抬运价和压价运输,扰乱春运客运价格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取缔非法客运站场,维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保证春运市场客运价格有序健康发展。
春运期结束后,各客运站场和客运企业恢复执行《广东省公路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粤交运〔2001〕484号)的规定。
2003年春运广东省公路客运车型基价和票价计算公式表
车型分类 大型座席普通 中型座席普通 小型座席普通 大型座席中级 中型座席中级 小型座席中级 大型座席高级 中型座席高级 小型座席高级 高级直达 中级卧铺上铺 中级卧铺下铺 高级卧铺上铺 高级卧铺下铺
车型基价(元/人·千米) 0.07 0.08 0.11 0.09 0.10 0.13 0.14 0.15 0.18 0.315 0.18 0.20 0.26 0.28
注:1.以上基准价均未含公路客运附加费、燃料附加费、支线补贴、过桥过路费、旅客站务费。
2.按规定公路客运附加费每人公里3分,燃料附加费每人公里0.5分,山区支线补贴每人公里1.2分,平原支线补贴0.8分,
旅客站务费一、二级站每票最高不超过1元,三、四级站每票最高不得超过0.5元,过桥过路费按实际发生额分摊。
广东省公路汽车客运票价计算公式:票价=(车型基价+客运附加费+燃料附加费+支线补贴)×单向里程+每票分摊的过桥过路费+每票分摊的站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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