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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一市两法” 代表建议宝安龙岗划入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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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10日16:09 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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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从根本上解决“一市两法”问题
本报讯 记者曾璇、李宜航、孙璇、张海波、栗新风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前日提出议案,建议将宝安、龙岗两个行政区域划入深圳特区范围管辖。
议案的领衔人是全国人大代表张余庆。议案说,1979年经中央批准,在当时宝安县202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划出327.5平方公里建立深圳经济特区,占全市面积的16%。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深圳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为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作用,建议将深圳市宝安、龙岗划入特区管辖范围。
议案详细阐述了将宝安、龙岗划入特区管辖范围的四方面理由:———能解决法律适用上“一市两法”的问题。
据介绍,深圳除拥有“特区立法权”,还拥有“较大市立法权”。由于两种立法权在功能、权限和适用范围上存在较大差别,在客观上形成了法律适用的“一市两法”问题,既造成了行政区划范围内管理上的矛盾和冲突,又不利于在对外开放中提供全市统一的法律适用环境和国民待遇。
据了解,十年来,深圳经济特区立法约200件,其中较大市立法11件,约占立法总数的5%。而有95%的特区立法是不能适用特区外的宝安、龙岗两区的。———是加快深圳经济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香港的繁荣与稳定。
由于深圳市行政区划分割为特区内外两大块,两者在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的不平衡,突出表现在土地规划利用、基础设施、投资环境、每平方公里土地经济产出量、房价、人才吸引等方面形成较大落差。
这种落差,割断了城市统一规划和产业发展应有的紧密联系,使得一方面特区内面积太小、可供经济发展用地不足;另一方面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相对滞后。20年来,深圳经济特区GDP是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特区内土地、空间、经济、人口、交通都在接近饱和。如果将深圳市宝安、龙岗划入特区范围管辖,有利于降低特区内外物流和人员往来成本;有利于全市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和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整体发展能力和竞争力,从根本上解决特区内外发展不协调的问题。
同时,将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经济特区的范围管辖,不仅可以提升深圳特区经济总量和城市现代化水平,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港资外商,而且可以把特区外的机场、深港人流码头、机场货运纳入特区管理,大大方便香港的投资和出行,有利于加强深港合作,一个欣欣向荣、经济发达、范围更广的深圳经济特区,更有利于促进香港的繁荣与稳定。———能更好地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体制创新、扩大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作用。
深圳毗邻香港,外向型经济程度较高,经济运行机制等诸多方面与国际惯例接轨,扩大深圳经济特区的管辖范围,将有利于深圳更好地发挥在体制创新和对外开放方面先行先试的作用,为全国的改革开放作出更大的贡献。———条件和时机已经比较成熟。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初期享受的进口关税优惠和地产地销税收优惠已经取消,扩大经济特区的范围,不会带来税收管理上的漏洞。 (晓/编制)
图:深圳期待“二线外扩”带来新的繁荣!photocome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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