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飞车党”绝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否则,即使摩托车整治专业队的工作相当得力,也只是堵住了“飞车党”抢的一环,治了“标”;但是倘若不能切断他们的销赃渠道,捣毁他们从抢到销的犯罪链条,“飞车党”没有了,却难保不出现什么“扒手党”、“撬锁党”,那么还是治不了威胁市民财产安全的“本”。
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在打击“飞车党”的同时,还要着力整顿二手货市场,对来路不明的二手货明查暗访,多管齐下对犯罪分子予以打击,从而最终达到保护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目的。[全文][评论] |
呼吁交警部门应加大整治“无、假、套”牌摩托车的力度,从源头上解决“飞车”犯罪的工具问题。另外治安部门进一步强化对摩托车修理业、手机交易市场、金银首饰加工场所的管理控制,发现线索,及时提供给刑侦部门,共同打击“飞车党”。[全文][评论] |
“飞车党”之所以敢于顶风作案、铤而走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为赃物找到销路。而许多遭劫的市民也不主动报警:一来,“飞车党”流动作案,就发生在那么一瞬间的事情,许多市民还未从惊恐中回过神来,歹徒就已经逃得不见踪影。即使报了案,也未必能找回被抢的财物;二来,被抢的物品虽然难以失而复得,但是到二手货市场,只要花上几百元就可以买回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少受害者反过来为歹徒开辟了销赃渠道。[全文] |
街面发现飞车党等犯罪分子时,要记住他的体貌特征、车牌号码,并且要及时打110报警,或者要就近向派出所、民警(不管是交警或者是巡警都可以)报案,同时一定要协助警察指正犯罪分子,很多被抢的案件,公安机关破了案,反而市民没有报警,对打击犯罪不利。[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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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5年07月26日23时12分 IP地址:61.187.54.* |
解决这个问题要找到根源:
(1)精神文明的建设;
(2)缩小社会不平等;[评论] |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5年07月27日00时03分 IP地址:已隐藏 |
加重打击抢劫,是大势所趋,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大快人心的。在中国,只有加大刑法的处罚力度才可能解决问题。建议不段地加大打击力度,直到无人敢在抢劫。彻底改善社会治安状况。就像新加坡愣罚出了一个文明社会。[评论] |
匿名 发表时间:2005年07月27日15时54分 IP地址:218.19.170.* |
其实要真的制止他们这些人,要采取的办法是无论是抢夺财物多少或者有没有对被抢者造成伤害,只要有作案就从重处理,就象拘留了15天出来后,他们可恶之徒还是继续危害人民,真的是忍无可忍,一定要好好的惩罚他们。[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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