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多功能智能大法庭被告席上,林清旗面色阴鸷,冷冷作答。“报复领导”,他试图解释为何一手制造“2·25”东风广场特大交通肇事案的原因。更有甚者,他还试图为自己开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称自己“冤枉”。[全文]
“反正都撞了人,干脆再多撞死几个”
在归案后接受警方审讯时的一份供述笔录中,林清旗似乎还没从仇恨中清醒过来,言语之间,其扭曲的心态得以充分暴露。“我当时想,反正都撞了人,撞一个是撞,撞两个也是撞,还可以赚上一个。干脆再多撞死几个,把事情闹大点,然后,我就开进盘龙江自杀!”
“我想报复他”
据其称:他的顶头上司曾叫他向别人借款15万,他没能完成这一重大的“任务”。于是,他便觉得自己在单位上再也混不下去了,怕顶头上司整他。“所以,我想报复他。我干出这么大影响的一个事情来,他肯定就难过了。”
林清旗说,为“报复领导”,他就一手制造出了“2·25”血案,当他所驾驶的帕萨特刚刚被撞停在塑像上时,他还不忘摸出手机来,打了一个电话给顶头上司。电话里,顶头上司没有说话,过一会儿就挂断了电话。作为机关驾驶员的林清旗,与自己的顶头上司之间究竟有多么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
“是有人在我家里投毒,想害我…”
在审理的最后阶段,审判长示意林清旗可以做一翻最后陈述。他从身上摸出几页写好的材料,开始宣读:“我对受害人表示默哀……判我多少年我都认,但判多少年我都是冤枉的。因为我也是受害人,我是中了别人设下的陷阱和圈套,有人在我家里投了毒,我不小心中了毒…”对于被告人重复提及却没有证据加以支撑的这个“投毒论”,审判长予以打断,并表示:被告人可以庭后将这份书面材料提交,法庭在合议时将认真考虑。[全文][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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