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深圳,保守估计城市拾荒者不少于20万。他们缺乏基本的职业技能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面临三种困境:一是居无定所,无依无靠;二是缺乏法律和权利意识;三是缺乏卫生健康知识,易受有毒垃圾伤害。[详细] | |
·拾荒者状况:进入门槛低,谁都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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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的拾荒人群影响了河南的形象,但当地官员强调,河南有将近1亿人口,而且农业人口占70%,解决绝大多数农业人口的低收入水平才是头等大事,所以只要是能挣钱的、不违法的外出务工行业,政府就支持。[详细] | | |
拾荒者内部也是分阶层的,所谓“刨不如捡,捡不如运,运不如换,换不如收”,街头流动的拾荒者处于最底层,捡的东西最杂,但收入最少;走街串巷收购废品者则次之;废品收购站老板地位和收入则最高。 当过公安局长的魏大叔从拉不下脸,只敢晚上出去捡,到开始有选择地收购废品,再转卖给收购站,从中赚取差价。经过几年的经营,他的经济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善。[详细] | | |
·合法的拾荒者:对城市发展作出了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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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基本上已经取得了社会的共识,《收容法》的寿终正寝让拾荒者成为了自食其力者;大多数拾荒者也认为自己对城市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城市拾荒生存权和发展权也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详细] | | |
门槛越来越高的合法渠道限制了拾荒者的生存。要想挤入深圳规定的16块合法的废品分拣用地,没有雄厚的实力和背景,几乎是不可能的。有关官员毫不讳言,这样做的就是要让那些无牌无证的小废品站无法生存。[详细] |
在网上搜索一下2006年媒体对拾荒者的报道,无不是以负面形象出现在新闻中。拾荒者的孩子耻于承认自己的父母是拾荒者。这种内化的“自贱”的亚文化,让他们不自觉地对于外界的任何动作都保持着高度警惕。[详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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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生孙志刚被打死案严重冲击了中国实行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国务院和民政部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于200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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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是全国第一个没有农村的城市。第一批农村城市化的步伐早在1992年从特区内福田区15个自然村就开始了。十几年过去了,当年“洗脚上田”的“农民”转变为“居民”,“农村”转变为“城市”。 深圳市大力推进“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计划用2年时间引入更多高层次白领人员和现代化产业,替换掉目前“城中村”内大量无业人员和违规娱乐场所。[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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