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律师制度发达,民主法制制度才能更完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前校长江平教授说“律师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标志,而50年来律师职业遭到不同评价,不论律师历史如何不公正地对待律师,律师毕竟对共和国起到了它的作用。律师兴则国家兴——只有律师制度发达了,国家的民主、法制制度才能够更加完善,律师制度的成败关乎国家的兴亡。[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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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这样的环境里,法治的春天只是一个故事我的网站已经有很多人说,这个律师现在层次太低了,稍微给他一点好处就沾沾自喜,这么一个小案子还没有判决无罪,无非就撤回,你们就说春天到了,给中国律师一块小饼干就高兴得跳起来了。能否把李庄案的撤回起诉就理解为是春天的到来?这很难说,但为什么会这样来理解?现在在中国这样的环境里,法治的春天只是一个故事,簾外桃花,陌上红尘,都是很短暂的。[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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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把律师和委托人特免权提上立法议程我们追求司法公正,应该把律师和委托人的特免权提到立法议程上。如果没有这种权利保护,任何一个公民的权利都会受到侵犯。法官不要以为像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特免权这些东西好像都是别人的事,实际上每个法官也可能有一天成为阶下囚,黄松有就成为阶下囚,广西黎朝阳法官38岁被刑事逼供致死。如果没有诸如律师和委托人特免权这样的权利,任何一个公民的权利都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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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李庄案是刑辩的春天就李庄目前案件而言,我并不认为这是我们刑事法律制度自身起了作用,虽然我们的法律制度规定了,公检法互相制约、互相监督,虽然法律体系从立法层面已经规定了它自我纠正的功能,但我认为李庄案件可能并不是这套法律系统本身的功能,完全基于法律层面而撤回起诉。我听说是民意影响了高层,高层指定撤诉。若是这样的话,那并不是法治原因导致撤诉,所以我不认为李庄的故事发生在春天就是刑辩的春天。[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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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毫无疑问是个好律师这两天我一直在回忆辩护工作,通过辩护工作我有这么一个体会,在没有为李庄开始辩护工作之前,我对李庄的评价是这样的:李庄可能不是一个坏律师,但肯定不是一个好律师。这是在此之前对他的评价,但办完这个案子我发现字还是那么多字,但要变一个说法:李庄肯定不是一个坏律师,而且他是一个好律师。他认为刑辩律师不调查取证是不可想象的,这个案就无法办。[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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