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一切商业盈利为目的行为
德国在1998年颁布了《输血法》,用以规范德国在血液采集、献血和对血制品的管理。其中规定,献血者年龄应该在18至68岁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每人每次最大献血量不超过500毫升,每两次献血间隔不少于8个星期。
德国献血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杜绝一切商业盈利为目的行为。在采血时,严格遵守自愿的无偿献血制度,任何机构不得以物质和金钱作为诱饵诱使或者强迫他人献血。因为担心献血者如果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去"卖血",而不是伦理上考量社会义务,则很难保证所采集血源的安全和质量。如果在红十字会献血,志愿者只是象征性地得到一些食品或者纪念物,而在其他两种类型的献血中心,志愿者参考相关条件可能得到15~40欧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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