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进城走了18年” 有人进城叹“故乡沦陷” |
城乡差别,不是一句简单的学理判断,而是真实的社会生活——多少人,“进城走了十八年”;多少人,进城后慨叹“故乡沦陷”。长期以来,城乡藩篱所造就的不对等,甚至可以径自寻到更高的层面。2010年3月,《选举法》修改,规定城市和农村人口按照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的核心要素,人大代表选举在城乡问题上的平权历程,跨越了新中国成立后60多年的时空,人大代表的城乡比例经历了8:1、5:1、4:1等多个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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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结果吗? |
城市的扩张迎合了官商通过占有农民土地来实现利益最大化的诉求,而农民则在这种扩张中遭到剥夺,或转化为依赖城市利益结构,尤其是畸形的房产利益结构为生的寄生阶层。而在对农民的“强制城镇化”中,一方面既具有政绩的先验渴望,同时也有打农民土地主意的深谋远虑。在这种思维下,“强制城镇化”严重缺乏产业结构的配套。农民确实从农村搬到了城镇的居民小区,然而,在一切生活必需品都需要钱的情况下,往往陷入窘境。新增加的“城镇化率”,使城市处于一种表面繁荣实际危险的状态。[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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