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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王旭光:宣读法律威严之声


审判长王旭光宣读判决。图片来源:济南中院官方微博

新闻背景:


9月22日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王旭光宣读判决: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至此,举国瞩目的薄熙来案尘埃始定。王旭光的话语和法庭上的锤音注定将载入共和国史册。


相对于那些审理要案却籍籍无名的法院前辈,在网络时代,王旭光一举成名。法律人士分析他的专业行为,网民围观他的庭审言行,在他身上,凝结了太多对公平正义的期望。




  回顾“薄熙来案”的庭审全程,这位48岁的法学博士,被人们打上了三重标签。

  在期待严审权贵的网民眼中,王旭光不卑不亢,发言“有范”。庭审上,每当被告人薄熙来言语攻击证人及检察人员时,王旭光就会及时提醒和制止。

  薄熙来指责证人唐肖林“出卖灵魂”,王旭光马上提醒,不要发表贬低证人人格的语言。

  薄熙来说出“我希望检察人员也不要侮辱我们的家风”这句话,王旭光再次介入,提醒被告人“注意措辞,不要使用这些措辞”。

  王立军出场作证前,薄熙来指责其“品质极其恶劣”,王旭光再次提醒被告人,“通知王立军到庭作证是根据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双方的申请做出的决定。”

  在法律人士眼中,王旭光掌控力强,应得“高分”。知名律师陈有西称:“审判长谦和有礼,对庭审驾驭很得体。可以看出,整个济南中院做了精密的事先准备。”

  庭上,薄熙来数次要求谷开来出庭作证。王旭光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规定,“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强制其出庭作证,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然后现场播放了谷开来作证的视频。

  律师李庄对媒体表示,审判长居中的定力把握很到位,不偏不倚,不带有任何个人偏见的倾向。“无论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说什么,他都是认真的倾听,充分保障各个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

  纵观庭审记录,王旭光很少抢镜,仅在恰当的时机进行合理的干预。在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看来,“这种看似没有表现的做法,实际上就是一名法官最好的表现。”

  即便在被告人薄熙来眼中,王旭光的表现也值得称赞,在法庭上,薄熙来说:“我觉得审判长的主持给我一种公平正义的感觉。谢谢”。

  虽然在法庭上,薄熙来对公诉方的多项指控进行了强势辩驳,但薄熙来多次表示自己对合议庭和审判长的认可,“我感觉到审判长的掌握是文明的、是理性的、是公允的,我感到满意”。

  8月22日,庭审一开始,被告人薄熙来便表达了自己的诉求:“我希望法官能够合理的公正的来审判,按照我国法律的程序来审判这个问题。”

  面对这种期盼,审判长王旭光回答:“法院会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好审判权,依法审判好你的案件。”

  另一方面,王旭光也兼顾了被告人的权益。8月22日,因审理时间较长,公诉人举证薄熙来自述材料后,王旭光体谅地说:“被告人薄熙来,为了保证这个案件审理的持续性,所以也希望你和我们一样,都能坚持一下。”

  良好的节奏把控,公允的审理态度,让庭审一直平稳有序运行。被告人薄熙来在最后陈述中说:“这次审判历时5天,让控辩双方都有机会充分发表意见……也使我对中国司法的未来又增添了信心。”

  此前持续4天半的庭审和此次的宣判,济南中院官方微博一直在通过长微博形式向网民直播,其微博粉丝也激增至57万。通过直播。公众记住了微博庭审这种特殊模式,也记住了主审官王旭光。人们希望,有更多类似王旭光的法官,以公开、开放的姿态,传播法律威严的声音。

  部分资料来源: 新华网、《南方都市报》、《华西都市报》、《中国新闻周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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