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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产业文化大国,情色泛滥

日本寺庙请女仆揽客

情色文化是日本根深蒂固传统,主持人裸播亦不足奇

在性观念上,日本是亚洲国家的一个特例。日本电视新闻节目中,主持人裸体播报不足为奇;著名的日本艳星还被请去给首相选举开票!从传统上来讲,日本的性观念确实很开放,江户时代女性常当街洗澡,至今日本很多地方还有男女混浴的习惯。因此,日本家庭主妇对丈夫“买春”非常宽容,认为“男人工作辛苦,需要放松”,或者“因公事需要交际,可以理解”。【详细】

日本女性不看重贞操,高中女生换男友如换衣

时下的日本女性,把处女之身和没有性吸引力等同起来,如果一个女孩在升入大学时,还是一名处女,她就会感到耻辱。一些女孩子们甚至想方设法摆脱处女身份,譬如参加“援助交际”,女孩子在一起,甚至还比较男友的数量。

日本东京女孩展演
色情业令日本深受其害 高中援交者甚至高达44.7%

色情业令日本深受其害,最严重的是对青少年道德的破坏。“援助交际”(备注:援助交际,简称援交,是一个源自日本的名词,最初指少女为获得金钱而答应与男士约会,但不一定伴有性行为)是在日本高中女生中广泛存在的现象。据统计,以向成年男子牺牲肉体换取物质享受的高中女生比例高达44.7%。电视台甚至播放“援交女”的联系电话、价格、玉照等。在激烈的竞争中,日本色情电影业近年不得不大量推出极端暴力、变态的作品,对社会道德的破坏更是可想而知。【详细】

日本男性裸体节
风俗场所众多,提供色情服务女子很多是大学生

在大阪有三家进行脱衣舞表演的剧场,在剧场前厅就有大量的只围一件浴袍的年轻女子提供各种服务,买票进来看表演的顾客只需增加1000日元即可随意抚摸,出到3000日元就可以到用帘子遮挡的地方,在规定时间内享受“进一步服务”。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些坦然自如的女性色情服务人员,很多是课余打工的在校日本女大学生,第二天会照样到课堂苦读或写论文的!【详细】

日本警察“扫黄”,不逊色中国

许多没来过日本的国人,以为日本卖淫行为也是合法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日本有严格的法律约束,禁止进行有偿性服务,也禁止放映和出售、出租暴露性器官的色情影片和照片,其法律规定,成人电影当中腰部以下的性器官必须用马赛克遮挡住。日本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查。一旦被警方抓住把柄,后果只能是吃不了兜着走。

二战后日本扫黄

性服务不在指定区域经营,就会被扫黄

在中国惩罚卖淫嫖娼依据的法律是《治安处罚条例》等,组织未成年少女卖淫,是相当严重的,可以适用《刑法》,且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而日本警方“扫黄”是有选择性的,他们打击的是那些逃避审批和监管的非法卖淫和音像制品等犯罪行为。日本的卖春(淫)防止法、儿童买春(淫)、儿童色情禁止法、儿童福祉法等都是针对色情行业的约束性法规。卖淫活动不在指定区域内经营,音像制品不摆放在未成年人不方便接触的地方,都会招来警察扫黄。【详细】

扫黄是常有的事 时不时会有大动作 力度甚至大过中国

像在中国一样,日本“扫黄”是常有的事。去年7月,东京警方查获一家组织大量少女卖淫的夜店后,日本各地警方纷纷在辖区内开展了扫黄大行动。东京警视厅和7个道府县的警察一起,2天内取缔了辖区涉嫌组织未成年少女卖淫的93家夜店。这在中国是不可想象的。在日本扫黄行动中,也经常会有中国女子被逮捕。【详细】

歌舞伎町:红灯区代名词

手段和中国如出一辙,警察先卧底,突击抢拍证据

一名中国赴日留学生这样记述自己在东京警察局做翻译时,参与过的一场扫黄行动:“日本警方扫黄的方法和中国如出一辙。客流高峰时首先便衣警察进入按摩店里接受按摩侦察,适当时机里应外合,首当其冲的是拿照相机的警察,对现场进行抢拍。照出的姿势千奇百怪。那些证据材料是对卖淫者,经营者处罚的最重要的依据。”

日本的色情旅馆

一旦被抓,组织卖淫者面临巨额罚款,还要蹲局子

《歌舞伎町案内人》的作者李小牧曾记述了发生在身边的一起扫黄事件:“与店员小野君正聊着,他接听了手机后表情顿时起了变化,我不安地离开该店。不到10米远,我就看到五六个便衣警察冲进了小野的案内所,并把门全部关上……”

“不久后,小野被进留置场(拘留所)。罪名是介绍卖淫。因为他介绍的女孩刚来日不久,各方面都没经验,一急,全都如实招供了。这种犯罪可罚经营者100~200万日元(约合7~14万人民币),停业45天或取消营业许可证。小野因是初犯,快则20天,慢则3个月,判个缓期执行即可出来。”【详细】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矛盾的“日本式扫黄”

日本合法女仆陪睡服务 如扫黄现场

扫不完的黄:色情交易规避手段多,警察也没办法

日本警察和站街女的斗争持续了几十年,在越来越长的对峙中双方都显示了更多的灵活性。

而站街女们也采取了更巧妙的经营方式,和警察斗智斗勇。比如,据说她们发明了一种叫做水商贩的性交易模式。这种模式就是妓女和嫖客见面之后,妓女不再是和嫖客进行性交易,而是向他出售一瓶矿泉水,当然这瓶矿泉水的价格可以高到1万到2万日元,与嫖资相等,这样的行为显然是警方不能干涉的,完全属于合法交易。但是做完这个交易之后,从逻辑上说这名出售矿泉水的女性就可能会和那名买矿泉水的顾客闪电恋爱,两个人可能会在几分钟后产生情人的关系,所以即使他们因此发生了性关系,警察也无由去抓他们。因为这件事情是中间没有任何金钱在其中贯穿的。

甚至有同业行会保障性工作者的工作权益

在中国惩罚卖淫嫖娼依据的法律是《治安处罚条例》等,组织未成年少女卖淫,是相当严重的,可以适用《刑法》,且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而日本警方“扫黄”是有选择性的,他们打击的是那些逃避审批和监管的非法卖淫和音像制品等犯罪行为。色情行业在日本是合法的,甚至还有同业行会来保证性工作者的工作权益和卫生保健。

日本儿童卖淫大增色情文学泛滥

扫黄不是顺应民心之举,反黄立法屡屡遇挫

2010年12月,东京都议会通过了酝酿已久的《青少年育成条例》修正案,禁止在今后的“非写实”作品中,对“强奸及儿童色情等违法性行为,进行不适当的赞美或夸张描写”。这一修正案虽然得到议会的批准,在社会上的反响却出乎不少人意料。“在网络上进行的调查中,竟然有60%的投票者不支持这一修正案”。而日本的出版界和艺术界更是强烈反对“反黄”相关的法律。【详细】

法律强硬却缺乏执行力:阴奉阳违,执法者睁一眼闭一眼

日本人宽松的性观念一度遭遇西方文明的挑战,明治维新后的日本政府认为过于宽松的性理念、卖淫等,在文明国家属于一种野蛮落后的现象。因此不惜重典治黄。但是人为的法律限制,并不能改变日本社会长期的性观念,对法律也只是阳奉阴违。在日本街头,并不难找到公开出售没有马赛克遮挡录像的店铺,走在大阪梅田东町或者东京池袋这样的“准红灯区”,随时会被拉客的女郎或皮条客拉住,而卖淫的价格都是可以公开讨论的。日本的法律执行机构对此居然真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日本式的思维方式有时不免令人抓狂。日本人在社会上一向以循规蹈矩著称,这种做法,或许就叫“循规蹈矩的疯狂”吧。【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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