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搜狐新闻

医生VS家属:双方态度都有问题

产妇死亡确实存在概率问题


死者张女士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说的是手术本身是有风险的,医学本身是充满未知数和不确定性的,亦有偶然的概率导致术后意外死亡。据丁湘潭妇幼保健院医生爆料,该院对10日死亡的产妇离体子宫进行了病理切片检查,病理诊断羊水栓塞。所谓羊水栓塞指在分娩过程中羊水突然进入母体血循环,引起急性肺栓塞、过敏性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肾衰竭等一系列病理改变的严重分娩并发症。据介绍,羊水栓塞死亡率高达60%以上,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然,对于产妇是否属于“非正常死亡”,还需要相关的专业人士在掌握充分的真实信息与客观数据的情况下,做谨慎的判断。

医生为何不让家属见患者最后一面

从已知报道来看,对这名产妇,院方一直积极抢救:湘潭市卫生局则表示,婴儿娩出后,产妇出现呕吐、呛咳,初步诊断为“羊水栓塞”可能。院方下午1点50分立即启动院内、县、市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市、县有关专家主持抢救。然而依旧让人诟病的是医生没能让家属看到产妇的最后一面,以及产妇死亡之后,医生的“失踪”。

对此湘潭市卫生局已有回应称,主治医生以及护士全体失踪并不属实。院方解释,张女士死亡后,该院副院长与家属在手术室门口沟通,被围攻。院方表示,“家属并没有当面向他提出要见死者遗体,考虑守在手术室外的家属人数多,情绪激动,还有踹门等行为,为了不影响手术室秩序,医院也没有主动安排家属在张某弥留之间见最后一面。

虽然在产妇死亡后,是按程序在对尸体完成护理后离开的,但是在此次死亡事件死亡后续处置方面,医院与患方有沟通不够的问题,应急处置机制也不够完善。而医护人员也因为害怕与紧张,觉得难以跟情绪激动的家属沟通,进而回避的做法,更是一步错,步步错。正是医护人员这种逃避的态度,才让死者家属怒不可遏,也成为他们到医院门口拉横幅,讨说法的直接理由。

贻误治疗时间,都是家属惹的祸?

在当下的医患关系中,医生往往以弱者一方出现,而患者一方很容易被理解为不懂医学常识,蛮横无理的群体,大有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的架势。这也让一些专业人士在对医疗事件进行专业性解读的同时,将矛头对向患者一方。比如在这次产妇死亡事件中,就有人提出家属贻误治疗时机的观点。认为家属起先的不选择剖腹产到不同意切除子宫,都耽误了对产妇的治疗。其实,最后张女士的丈夫还是签字同意了。有医生认为这名产妇如此危重的情况,即便早一两个小时切除子宫,也未必能够避免死亡。

事实上除了医院有不当之举外,死者家属也因冲动,对医院进行了打砸破坏。据媒体拍摄的视频可看到,晚上十二点记者赶到医院时,多处地方已经被打砸,医院内聚集了很多死者的亲戚朋友。而对于死者家属来说,第一要务理应是查明死亡真相,告慰死者亡灵。对手术室破门而入,在医院设立死者灵堂,都是“医闹”的具体表征。纠缠于“医生失踪”,对于医疗责任认定也没有丝毫促进作用。

产妇死亡背后的危险关系

和失踪相比,医生更像是逃离手术室

目前为止,我们仍然很难去判断该院医护人员因为恐惧而不敢与死者家属沟通,是对还是错。在我国,医生经常成为医疗纠纷暴力事件的受害者。现场拍摄的视频中。死者家属聚集了数十人,在医院里面拉起来横幅,并对医院进行了打砸。在记者赶到现场后,面对记者的镜头,几十名疯狂的家属砸开了手术室的大门……

一名同为医生的专栏作者看到这一幕时,他想到的是曾有医生,被几十名所谓的家属押解游街,受尽凌辱,而他们游街时,在一旁的警察根本无力阻止;曾有医生,因为家属的围攻坠楼身亡,而无一人因此被追刑责。我们不知道当时的医生是怎么想的,但是现在看来,与所谓的失踪相比,医护人员更像是因为对医闹的恐惧而逃离现场,哪怕他们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

医患矛盾不降温,社会负面情绪必升级

针对此次医生不与家属沟通一事,不少医界大V就发声支持“要是我,我也跑”。这是医患紧张关系仍无解的尴尬现实,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残酷。很大程度上,固有观念导致了医患关系的紧张。不少患者认为,医生与医院沆瀣一气,进行不必要的检查诊疗,增加病人负担。部分医生收受红包的行为,也违反相关规定。许多患者还将疾病的恶化,直接降罪于医生,指责医生既无医技,也无医德。

中国大多数医院尤其是大型医院,由政府开办,如北京协和医院、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1985年以前,公立医院享有政府全额资助。在市场化改革后,公立医院从政府获得的财政支持已非常有限。其结果是,医院必须自负盈亏。毫无疑问,医院的收入靠诊断和治疗,这从而成为过度检查和治疗的经济诱因。

除此之外,很多患者和他们的家属误解了医学界。他们认为,不管什么疾病只要在医院接受治疗,都将至少会有显著的效果,痊愈也应该不在话下。如果治疗效果不理想,患者和他们的亲属将向医护人员发泄不满。而一些媒体在报道医疗纠纷时,对专业领域的不熟悉以及过度的煽情,也起到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医患争议,不能走维稳式赔偿道路

14日,湘潭县卫生局副局长齐先强表示,产妇死亡一事将通过司法程序依法依规处理,此次事件的最终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也将依据此次司法认定而定。据称,双方未调解成功的原因之一是家属索赔120万,医患双方对于补偿款数额未达成一致。

《侵权责任法》明确了医疗过错原则,即医院有过错才赔偿,无过错不赔偿。然而很多地方遇到医患纠纷,最常见的做法是让医院“花钱买平安”。只要患者一闹,不管有理没理,迅速花钱摆平,“小闹小赔,大闹大赔”。这也变相地助长的“医闹”事件的发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原则。不问对错,不分是非,盲目求“和谐”,不仅换不来和谐,反而导致医患冲突愈演愈烈。

产妇死亡,一个家庭在迎接新的生命的同时,又在承受着失去一个生命的悲痛。这样的悲剧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在惋惜的同时,我们还是希望,可以公正地解决这一事件。一个良性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应是不“闹”也能达成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