瞰世界 新视界——第二届中国无人机摄影大赛参赛细则

瞰世界 新视界—第二届中国无人机摄影大赛由搜狐新闻主办,搜狐无人机承办,将于2016年9月14日至12月22日举行。2015年,搜狐已经成功举办了瞰世界-中国首届无人机摄影大赛。
本次大赛面向全球无人机摄影专业人士及爱好者。
雷克萨斯为本次大赛冠名赞助商。ASFC(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大众摄影》和大疆《焦点》为此次大赛合作伙伴。

一、赛期

【9月14日】大赛启动发布会。

【9月14日-11月24日】 作品征集,参赛者上传作品。
内地(大陆)参赛者可通过大赛主页WRJ.SOHU.COM直接上传作品;
中国港、澳、台,以及海外参赛者,可将作品发送至组委会官方邮箱uav@sohu-inc.com。

【11月25日-12月4日】 初选初选。
1)在所有合格参赛作品中,由评委会推荐、组委会推荐、网友评选共同产生200幅左右入围图片作品、50部短片作品。
2)组委会遴选部分入围作品,在北京、深圳线下展示。

【12月5日-12月15日】 评委会评议及网络投票阶段。
评委会通过讨论、投票,评选出各组别奖项及年度大奖。

【12月22日】 颁奖典礼。大赛作品线下展览北京站启动。

二、参赛作品分类

1)图片组。
a)自然(Nature)
b)城市/建筑(Urban area/Architecture

图片组作品请提交jpg格式文件,5M以内。摄影作品只可做裁剪,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拼接、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短片组。
a)自然(Nature)
b)城市/建筑(Urban area/Architecture)
c)纪实(Documentary);

视频作品请按照搜狐视频的上传规则提交。短片可作后期剪辑处理。

3)新视界(创意组)。
包括360全景、VR、AR、自拍、剧情短片等创意拍摄。

注意:
1.参赛者应保留参赛作品相关原始文件,以供后期查验。
2.本次比赛面向中国及全球无人机摄影爱好者,对无人机类型不作要求。
3.参赛作品应为未在其他国际国内顶级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

三、奖项设置

【图片组】两个类别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短片组】三个类别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新视界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年度大奖】1名。从三个组别一等奖获得者中评选出。

四、参赛细则

(1)参赛者认同大赛所有上传作品将可能被放置到互联网展示,或刊载于报纸、期刊以及评选活动的相关材料中。参赛者作品提交上传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赛者作品与摄影大赛相关的免费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
(2)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对于其上传的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复制、发行、展览、改编、汇编、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和再创作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权利。参赛者特别授权主办方以自己名义单独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并获得全额赔偿,主办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报酬或承担任何义务,也无须另行通知。
(3)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大赛相关活动中公布作者真实姓名、拍摄地点、拍摄器材等信息。
(4)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对参赛视频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
(5)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由参赛者本人独立创作完成,且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6)因参赛作品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7)参赛作品不得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拍摄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飞行管理管制措施,无人机飞行地域管理,对地拍摄管理等。本次大赛不接收在北京地区拍摄的参赛作品。
(8)主办方对本次比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本比赛及相关活动的必要范围内使用。
(9)参赛者同意主办方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同意主办方最终做出的评选结果。凡提交上传作品的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以及《用户协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