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对市规划国土局和市财政局、法院、检察院各一位副职进行了述职评议,效果很好。该市要求今后所有政府组成人员都要分批向人大述职,重点是依法行政的情况,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改进工作。近日,深圳市委书记黄丽满指出,依法治市重在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11月17日《深圳法制报》)。
“依法治国”是我国执政党和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与目标。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依法治理国家机器和各级权力、行政和司法机关。所谓依法治权(官)是指要依法制约行政权,要使行政权力的行使在公正的法律框架下进行。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却曲解“依法治国”的含义,不谈依法治官而只谈依法治民,不谈依法治权而只谈依法治事,不谈依法治高层而只谈依法治基层。同样,“依法行政”的口号近年来逐步被叫响以后,少数干部又按照自己的主观意志将依法行政解释为加强行政权、把“依法行政”之“法”塞进了本机关、本部门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红头文件”、“土章程”,甚至使之凌驾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之上,强令执行,还美其名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行政权是国家行政主体为执行国家意志,谋求社会公益,进行行政管理与服务而依法行使的公共权力。它属于一种“实践力量”,行政主体掌握直接的命令权、强制执行权等实权。而且,行政权在行使上还有自由裁量权,若无所制约,则极易被滥用而造成对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及社会公益的侵犯。只有对行政权力加以法律的制约,让法律来克制其自身的易扩张性,方能确保它在有利于社会公益的道路上行使。因此,笔者认为,深圳市加强依法治权,依法治官,使行政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是非常有意义的。
实现依法治权,依法治官,除了要继续运用以往行之有效的听取审议报告、视察检查、办理议案、受理申诉和控告、述职评议外,更要敢于和善于运用较为刚性的手段,如质询、发出法律监督书、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把行使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监督的实效。同时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大力度,重点抓好依法执政,坚持制度创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对权力的制约。新闻媒体要敢于对重大违法乱纪的行为公开曝光。由此,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才能落到实处。
(作者 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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