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开角逐,近日,39岁的江苏徐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成为国内首位“公推公选”的候任县长。今年10月中旬,江苏在徐州沛县和常州金坛两地“公推公选”县(市)长推荐人,在全国尚属首次。2003年6月份,“公推公选”风潮在江苏拉开帷幕。6月下旬,江苏宿豫县在该省率先提出试行乡镇党政正职“公推竞选”工作,有11个乡镇的镇长33名竞选人进行了答辩和代表选举。半个月后,更高级别职位(区长正职)的公开角逐又在淮安市清河区和淮阴区展开。10月份,公推公选范围又扩大到江苏金坛市、沛县和南京白下、雨花台两区。(据12月9日《新京报》) 江苏这一次“公推公选”的改革,无论是乡镇,还是县(市),目标都是正职候选人推荐人选。跟以往只限于副职相比,这是干部选拔制度的一次创新,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从副职“公推公选”,前进到正职“公推公选”,捋顺了正、副职“公推公选”的选拔机制。正、副职的关系,应该是正职主持全面工作,副职协助正职,对正职负责。人所共知,正职不采用“公推公选”,如果副职“公推公选”,那么正、副职的选拔任用就会出现两套机制,即委任制和公选制。毫无疑问,两套机制可能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比如由于负责机制不一样,意见分歧不但可能引发争吵,使步伐不一致,各行其是,甚至相互掣肘。正职也实行“公推公选”,克服了两套机制之弊,有利于正、副职齐心协力搞好工作。 正职“公推公选”,扩大了候选人的范围。过去推荐任职候选人,大多是由上级少数领导来选,而少数领导又往往在少数下属中选,选和被选的范围相当狭窄。“公推公选”打破了这种局限,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既扩大了推选者的范围,又扩大了被推选者的范围。这样做,可以克服少数人视野狭窄的局限,使民众满意的干部能够有展现自己才能的机会。而公开、透明,则充分体现了民意,可以避免少数人运作可能出现的暗箱操作,从而使公正得以实现。 正职“公推公选”,有利于建立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一把手”位高权重,监督稍稍放松,就会走向腐败。河南省三任交通厅厅长连连翻车,众多海关关长落水,正在查办的湖北省襄樊原市委书记孙楚寅这一腐败窝案,牵扯到领导干部74人,其中该市相关单位、县市“一把手”30余人,厅级干部11人(10月30日《南方周末》),无不说明“一把手”的监督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但是由于正职选拔上所存在的大多由上司说了算的弊端,正职只对上司“负责”,滥用职权往往有恃无恐,广大干部群众无可奈何,监督几乎难以进行。正职“公推公选”,引进竞争机制,如徐州市这次就经过两轮民主推荐、两次考验,其任职候选人直接置于群众眼光下接受考验,经法定程序任职后又将直接接受群众考评,这对建立“一把手”的监督机制无疑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正职“公推公选”,尽管还只是在县级进行,却是民主建设的一大进步,其经验值得总结,而其积极意义将不断显现,我们有理由为之喝彩。 (作者 文志传)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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