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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出干部辞职规定 6人“对号入座”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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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21日03:01 来源: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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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南京专讯日前,江苏省如皋市有6名科级领导干部因符合最近出台的《如皋市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的有关界定而引咎辞职。据了解,这一举措和实践在县一级来说尚属先行。
该《规定》明确界定了引咎辞职的10种情形,主要包括:连续两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处于末位的镇党委书记和较差部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镇副职分管的主要工作连续两年考核处于全市末位者;市级机关年度考核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单位中分管主要工作的较差副职;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时,民主测评“不称职”票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并经认定确属不称职的以及有工作失职、决策失误、品行不端等情形者。同时规定,应当引咎辞职而拒不辞职的,由市委给予责令辞职处理。
据有关人士介绍,对引咎辞职的干部,并不“一棍子打死”,将根据辞职原因以及个人条件,分别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安置,一般将由所在地党组织安排工作,保留职级待遇两年,两年内视其工作表现,或提拔使用,或保留职级,或取消原职级待遇。
《江南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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