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6月7日电 记者庞革平报道:为了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施行的需要,提高立法质量,近日,广西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修改废止一批地方性法规。会议同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郭声琨、马飚(壮族)为自治区副主席。广西区党委书记兼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伯纯出席并主持了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等28个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保护条例》等5个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钦州市钦南、钦北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间、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南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郭声琨、马飚(壮族)为自治区副主席。
曹伯纯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他说,一次会议修改、废止这么多地方性法规,这在常委会会议的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今后,广西还要继续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适时地对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使法规更加符合广西各项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更有利于推进广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华南新闻》 (2004年06月08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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