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对某某工作产生负面影响,一直以来都是一些部门消极对待审计乃至反腐的托词,如果这样的说法是出于当事人真实的内心担忧,我们有必要劝其放下心来。 7月6日的《人民日报海外版》刊登了《国家体育总局就《“动用中国奥委会资金”答问》,以及署名李德民的文章《都是为了国家利益》,对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提交的审计“清单”中提到的“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中国奥委会专项基金1.31亿元,其中用于建设职工住宅小区1.09亿元,用于发放总局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补贴和供给下属单位投资办企业2204万元”内容进行辩解。 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人士”在承认“动用了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长期积累的部分资金作为自筹资金建职工住宅的资金补充”后,又说,“新建住宅入住职工中,绝大部分是为奥林匹克运动和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老运动员、老教练员、老体育工作者和目前在为国争光第一线的教练员、科研人员、协会官员,也有部分具有体育总局和中国奥委会双重身份的工作人员。” 暂且不论动用中国奥委会专项基金用于建设职工住宅小区是否合法,“有关人士”话语中“也有部分具有体育总局和中国奥委会双重身份的工作人员”就语焉不详:这些总局工作人员是否原先已有住房?是普通工作人员还是具有领导干部身份的“特殊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部分”到底是多少?是否超过了为国争光第一线人员的数量,以至于是假借他们名义“搭车占房”? “有关人士”很巧妙地不将矛头直接对准审计署的报告内容,而是指责“有一些媒体将‘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中国奥委会资金’,升级为‘滥用’、‘贪污’”。但动用不该动用的资金不就是“滥用”吗?不就是以集体利益名义进行“贪污”吗? 总局有关人士既然“感谢审计署认真负责的审计,也欢迎媒体和人民的问责”,那就没有必要对于媒体的个别遣词造句耿耿于怀,这不是一种应当采取的诚恳接受批评的态度,这样也会令人对其“努力整改”的诚意产生怀疑。 至于“有关人士”所表示的“对备战、参加雅典奥运会和筹备2008年奥运会造成负面影响”的担忧,其实是没有必要的。审计工作做得好,只会利于激发全社会的“筹奥”积极性,使国际舆论对我们有更好的印象,才能铲除各种不正当甚至是违法犯罪行径,所以对参加雅典奥运会和筹备2008年奥运会只会带来积极、有益的影响。 会对某某工作产生负面影响,一直以来都是一些部门消极对待审计乃至反腐的托词,如果这样的说法是出于当事人真实的内心担忧,我们有必要劝其放下心来。因为审计与反腐败等都是对权力进行制约,而对权力进行制约是与维护国家利益成正比关系的。其实不独是针对体育总局的审计,对于一切权力的制约都莫不是如此。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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