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如果满意导游服务,请奖励导游小费。”一石激起千层浪!近日,广东中旅在其国内游“VIP团”中率先公开建议游客奖励导游小费的举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广东中旅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议游客奖励导游小费是企业行为,并不存在任何违规,不会受到国家旅游局认可或不认可的影响,目前其“VIP团”依旧按照正常操作,下周开始正式收客。
国家旅游局指引太模糊
本周初,广东中旅在国内游中,率先公开建议游客奖励导游小费的消息一出,引起了国内众多媒体和旅行社的关注。记者昨日下午试图电话联系国家旅游局,但信息处电话无人接听,旅行社管理处工作人员则表示处长开会去了。
对于国家旅游局有关人员连续两日的不同态度,广东中旅的助理营运总监王坚首先表示了“遗憾”。王坚说,国家旅游局作为一个行政主管部门,其发表的意见前后两天有不同说法,这就很不正常。这表明,国家旅游管理部门在指导旅游行业与国际接轨方面做的还不够,而这种引导正是目前旅行社迫切需要的。
旅行社态度
要考虑市民的接受程度
广东铁青有关人士指出,旅行社如果想在小费上做文章,首先应该面对市民的思考惯性,然而目前大多消费者在思维惯性上还认为小费是额外的、带有掠夺性质的,是不合理的。因此,导游小费的推行,首先要尽量赋予市民旅游消费的知情权,提高导游的服务水平和素质。如果今后可以收取小费,至于额度是多少最好全行业有个相对统一的标准。
但王坚强调,旅行社奖励导游小费完全是“建议”,而且是旅游结束后游客满意才支付,给不给,给多少,都是游客说了算。这只是一种企业行为,与强硬的条文规定不同。
有20多年导游经验的高级导游吴泽中告诉记者,在类似“VIP团”的无购物旅行中,旅行社建议付小费,游客自愿给了就是“正当收入”,是对导游服务的提醒和督促,把导游收入主动权交给了游客,态度不好、讲解差、服务不好自然就不会有人给你小费。
旅客疑惑
小费团费双重收费
“小费”到底该不该给?记者昨天在广东中旅营业厅采访了几位正办理出游手续的游客。一位宁先生认为,游客付小费可以保障导游提供优质的服务,有助于国人提升消费观念。但正在办理到九寨沟旅游手续的黄先生并不怎么认同,交了价格不菲的团费就不应该再收小费,否则是加重了游客的负担。“交了团费旅行社就应该给我们提供与之相符的服务嘛,导游收入少,应该由旅行社来付,而不应该让游客来负担这笔费用。”
专家担忧
自愿最后可能成“必须”
给导游收小费是否真能提高服务质量,还是会形成一种加重游客负担的新行规,对此,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主任张广瑞表示担忧,“国外给小费完全出于自愿,而国内很有可能出现‘必须给’的局面。有些素质差的导游服务上有差距,而在钱上往往会斤斤计较”。
广东省旅游局质监所所长廖国强表示,小费的收取应该在导游服务完成之后,以往质监所也接到过投诉,有出境游导游在带团之前依次敲门收取小费,这些行为仍然是不允许的。(记者 杨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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