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苗丽) 近日,广东中旅率先在全国进行了一次“大胆尝试”——将“小费制度”引入国内游。该消息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各方强烈反响。为此,记者探访了南宁旅游市场对此的反映情况。
旅行社协会:“小费制”由市场来定
广西区旅游局质量监督所副所长、广西旅行社协会会长张福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保证服务质量,客人自愿的前提下,给导游小费,说明游客认可导游的服务,绝对不允许主动提出、索要小费。越南芒街欺客、宰客、骗购现象时有发生,作为主管部门采取多种方式遏止此类现象发生,一直没有杜绝,所以“小费制”对导游提高服务质量有促动。可是当“小费制”形成制度化,公开化,增加透明度,可不可行,最终还经市场考验。
南宁市旅游局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南宁市旅行社协会韦兰王月认为,中国导游从业人员,旅行社一般会支付底薪,导游的收入结构由出团补助、购物回佣,没有底薪的导游收入主要靠出团补助、购物回佣,所以这类导游会让游客多进购物点,如果没有购物回佣,导游其实是个低收入的行业。以前国家旅游局明文规定不能收取小费,随着行业的发展,国家旅游局认可“小费制”,前提是游客自愿。导游通过自己的劳动、服务质量获得报酬摆到桌面上了,但要遵循不得主动索要、强收、欺诈,没收到小费不应表现出不满情绪的原则。
旅行社:认可“小费制”但不会推广
南宁旅行社对“小费制”如何反映呢?广西国旅国内部的王总认为,给小费由客人作主,但不会在该社公开推出此制度。据王总介绍,目前该社接广东、深圳的旅游团都有给小费的习惯,他们认可陪同的导游服务,就会给,而且认为给小费是一种礼貌。国外客人给服务人员小费是司空见惯的事。但是,国内游客观念和认识不同,所以不会在该社推广。
顺达国旅的梁焕东总经理表示赞成,认为应该在国内游提倡“小费制”,他说国内游客在出境游时,都会给当地服务人员付小费,可是在国内游就没这个习惯。梁总认为导游补助由客人评价付费,表明客人对导游的认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导游提高服务,那些上车睡觉、混水摸鱼的导游将被淘汰。他表示他会尝试选择线路和旅游团来推出业务,来看看南宁游客人的反映。
新华国旅计调部的陈小姐认为,“小费制”有利有弊,对旅游行业观念的一种更新,无论是国内国外都公平了,对导游提高服务质量也有一定的积极促动作用。如果旅行社把每天20元的小费打入成本,南宁的游客不可能接受。但是可以尝试,这需要一个过程。
南宁中旅的王小姐认为,“小费制”应主要针对的是地接导游,而不是全陪,因为在海南,地接导游是没有底薪的,如接得是零团费、负团费,导游赚不到钱,把情绪带到行程中,影响游程的质量,小费制对提高服务质量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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