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延平区某乡村教师强奸、猥亵女童案日前由延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卢某犯强奸罪和猥亵女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近几年来,像卢某这样的“禽兽”教师不断曝光于诸媒体。教师借工作之便,在教室、宿舍等地猥亵强奸未成年学生,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这一崇高职业的形象,是我们教育工作的悲哀,而且给受害学生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禽兽”教师频出引起我们的反思:第一,学校对教师的录用和管理上存在漏洞,教师队伍不纯洁,且对教师的日常管理不规范,给“禽兽”教师带来可乘之机。第二,这些案件多发生于位居偏僻地方的一些乡镇及农村的学校,学生家长对孩子受害不知情,或学生家长、学校某些领导等法律意识不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及碍于面子等观念的存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些“禽兽”教师的恶行。第三,“禽兽”老师充分利用学生年幼无知、胆小怕事的心理,利用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教育权利,软硬兼施,威逼利诱,实现其卑鄙无耻的目的。
我们的教育管理部门要认真反思,制定有效的教师录用及管理制度,在教师录用时严格把关,及时清除教师队伍中的“人渣”,不为这些不法行为提供可乘之机。教育机构要在教师队伍中开展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个人修养,使教师真正成为“为人师表”的典范。同时,要本着对受害学生和家长负责的态度、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通过合法的途径妥善处理解决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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