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陈红艳 实习生 魏有景 通讯员 穗建宣) 今后,单位或个人在建筑活动中行贿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取消其两年内参加新项目的投标资格。记者昨日获悉,为从源头上预防建筑市场腐败现象的发生,广州市今起实施《广州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中所称的廉洁准入,是指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相应资质、资格条件和其他有关规定,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准予进入本市建筑市场。
《规定》指出,进入建筑市场的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实施建筑活动过程中,不得采取行贿、欺诈、围标、串标、挂靠等手段承揽工程、服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个人行贿八万元以上、单位行贿二十万元以上的,取消其二年内参加新项目的投标资格,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或利用行贿手段中标,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据统计,1997年至2002年5年间,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达到800亿元,相当于前47年城市建设总投入的3.36倍。而今后五年内,广州城市建设的投入也将达到1000亿元。这些重点工程建设环节多,资金流动大,对如何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若干员工的廉洁提出了挑战。
但“建筑腐败”同样可以杜绝。如2003年5月广州市检察院与广州市高速公路总公司签订了同步预防工作协议,至今为止,在全长65公里、投资65亿元的南部快速路和全长24公里、投资15.7亿元的机场高速公路北延线工程建设中,没有发现一起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事。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