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2日讯 针对部分媒体关于“今年12月份出台电价改革方案”、“国内居民电价可能还会上调”的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消息是不实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价格法》和《电力法》,电力价格政策和价格水平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管理的。要调整居民电价,必须经过相关的程序,首先由电网企业提出调价申请,然后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召开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听证后报经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没有大规模调整居民电价的计划。
电监会郑重声明:电价上调消息严重失实
近日,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信息联播》等媒体播发《我国电价改革方案即将出台 居民电价将适当上调》消息,该文严重失实。现将有关事宜声明如下:
一、国务院已于2003年7月以国办发[2003]62号文印发了《电价改革方案》。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有关电价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电监会和亚洲开发银行正在合作的项目是《中国电价战略--电价形成与监管》课题研究,并非我国电价改革方案。
三、消息中所称的林伯强先生,只是亚洲开发银行的普通职员,其言论不代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也无权代表国家电监会。
特此声明。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