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报业网讯:明年元旦起,郑州街头的无主病人看病将由政府掏钱“埋单”。昨日,郑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卫生、财政三部门《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病人医疗救治及救助办法》,就此作了具体部署。
救治病人指定四家医院
据了解,由政府“埋单”的郑州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看病,首先要经过郑州市民政部门认定后,转入政府指定医院就医。郑州对街头无主病人将先救治、后救助。其中,急(危)重病人、有明显特征的精神病人、需住院治疗的传染病人由定点医院接诊救治;不需住院的无主病人,由郑州市救助管理站卫生所治疗处理。
郑州市还以京广铁路为界,在中心城区东、西两区各指定了一所综合治疗医院,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是政府指定的救治街头无主病人中急(危)重病人的定点医院;以治疗传染病著称的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为无主病人中需住院治疗的传染病人的定点医院;以治疗精神病著称的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是政府指定的救治无主病人中有明显精神病特征的无主病人的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对急性心、脑血管疾病,昏迷、休克、急性中毒等各种危及生命的疾病(服毒自杀、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者除外)提供医疗服务;一般的常见病、慢性病不在救治范围。
病情稳定两日接回
定点医院接诊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市救助管理站界定病人的属类。对符合救助范围的流浪乞讨人员,郑州市救助管理站负责出具相关证明。住院治疗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流浪乞讨病人,陪护、护工费每人每天10元,伙食费每人每天8元。
市财政局应将救治流浪乞讨人员住院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按时拨付。定点医院救治流浪乞讨病人所发生费用,单独记账,单独核算,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卫生、财政部门审核确认救治费用。市财政局每季度与定点医院据实结算。经治疗,流浪乞讨人员病情稳定后的2日内,定点医院应通知市救助管理站,并协助市救助管理站将其接回救助。
拒绝救治将受处罚
定点医院拒绝接收流浪乞讨病人的,卫生部门责令接收;对流浪乞讨病人不及时采取医疗救治措施的,卫生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擅自超范围用药或者使用大型器械检查的,发生费用由定点医院自行负担;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由财政部门追回所骗取的全部资金;拒绝对流浪乞讨病人实行救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立即对流浪乞讨病人实施救助;违规情节严重的定点医院,市政府将取消其定点医院资格。
据了解,全省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病人医疗救治及救助办法》也已拟好,已报上级部门审批。
(记者 陈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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