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2003年报道:11名记者因在采访山西繁峙爆炸案时违纪被查处
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 11名新闻记者在采访山西繁峙“6·22”特大爆炸事故中因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送的现金、金元宝,最近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
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发生金矿爆炸事故后,当地负责人和金矿矿主为隐
瞒真相,分别对采访事故的一些新闻单位记者送了现金和金元宝,其中,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鄯宝红、安小虎分别收受现金2万元、金元宝1个(价值约2400元)。记者王东平、谭旭各收受金元宝1个(价值约2400元)。2002年7月10日,安小虎向太原市廉政帐户上交20800元。
新华社接到群众举报后,高度重视,要求严肃查处。中纪委驻新华社纪检组和社监察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对4名记者的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给予鄯宝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安小虎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分别给予王东平、谭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悉,在采访事故前后,《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和《山西生活晨报》3家新闻单位的7名记者收受矿主杨治兴等人送的现金共4.5万元,其中:《山西经济日报》记者苏勇收受8000元,《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站长刘玉柱收受8000元,《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记者白建芳收受7000元,《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记者闫珍寿收受7000元,《山西生活晨报》记者魏停收受5000元,《山西生活晨报》记者樊武杰收受5000元,《山西生活晨报》记者郭龙收受5000元。
目前,山西省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党纪法规的要求,将对以上7名记者作出处理。
山西分社4名记者采访繁峙矿难违纪 新华社以此为警
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 新华通讯社以山西繁峙矿难中记者违纪案件为警示,近日向社会作出承诺:坚持报实情、讲真话,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公正性;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坚决抵制有偿新闻、虚假报道,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新华社有关负责人欢迎全社会对新华社记者、编辑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
2002年6月,新华社山西分社4名记者在繁峙县金矿爆炸事故采访活动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送的现金和金元宝,严重违背了新闻职业道德,损害了新华社的声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新华社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对4名记者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4名记者的严重违纪行为,在新华社上下引起了强烈震动。中纪委驻新华社纪检组和社监察局已将此案例收录进警示教育录像片,全社职工结合正在进行的“护牌”行动,展开广泛的警示教育。大家表示,近几年,新华社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护牌”行动,在这样的背景下,仍出现严重的毁牌行为,它说明,新华社的“护牌”行动任重道远。
新华社负责人指出,加强记者、编辑队伍建设,要把“个人自律、单位管理、社会监督”结合起来,使教育和管理、自律和他律共同发挥作用。要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问题,以在全社会树立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
新华社负责人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新华社记者、编辑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凡发现新华社记者、编辑和其他工作人员有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社会各界均可向新华社举报、投诉。新华社的举报电话是:010-63074267,电子信箱是:xh4267@xinhua.org ,通信地址是:北京宣武门西大街57号,邮政编码:100803。(完)(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