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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中的权钱交易
知情者介绍,今年初,一份来自深圳某基层派出所的检举信呈至各纪检部门,举报安惠君利用深圳市改革公安系统之机牟取巨利。
进入《百姓论坛》发表评论 信中所举之改革,始于2002年年初,按“派出所不跨街道办事处设置”的原则,一个街道设立1至2个派出所,一个镇设立1至3个派出所。
罗湖区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整合后的派出所由原来的科级升为副处级。
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2002年9月,深圳派出所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全市派出所总数从185个撤并为103个,其中,罗湖区由原来的25个变为8个(现为10个)。
熟知内情者表示,此次改革也使安惠君借机大肆受贿。部分公安干警为了保位子、争位子,竞相向顶头上司送钱。而持竞聘生杀大权的安惠君,对此则一一笑纳。
事实上,“8·31事件”中那三名涉案干部,因其所在派出所被撤并,也无一例外地加入了“保位子、争位子”的行列。
安惠君共收受多少贿赂,坊间说法不一,有人称此次安惠君案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但这种说法没有得到官方的认可。
深圳某媒体一位政法记者介绍,罗湖分局共有警员1500名左右,其中约500名为副科级以上干部,而改革只是将中层干部的位置换一换,“这应了一句老话:要致富,动干部。”
涉嫌收受娱乐场所贿赂
接近深圳市纪委办案组的人士透露,调查组发现安惠君及其下属利用职权收受辖区内娱乐场所的贿赂,在扫黄、严打和缉毒时网开一面。
根据官方统计,罗湖区共有大型歌舞娱乐场所130余家,小型娱乐休闲场所更是数以千计,其中罗湖商业城、东门步行街等窗口地区,一直为深圳扫黄打非的重点区域。
在2000年3月15日召开的全市社会治安整治工作会议上,深圳市公安局要求深圳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一律不能超过凌晨1点钟。否则辖区内的各警方负责人按失职论。
但罗湖区政法系统多名老干部证实,安惠君对市公安局“并不怎么买账”,故市局提出的“娱乐场所凌晨1点关门”的要求在罗湖并未得到贯彻。
罗湖分局东晓派出所一位警官也证实,该区一向重视抢、盗及重大命案,而对黄、赌、毒则相对次之。
曾在罗湖区某娱乐城任要职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介绍,罗湖分局有警官曾按月向辖区某些经营色情业者收取“保护费”,费用在1万至10万元不等,也有按年费计算的。
这位人士表示,另一名由安惠君一手提拔的下属,还充当不良娱乐场所的“法律顾问”,获取一定报酬以包庇其经营黄、毒等非法活动。
这位人士介绍,安惠君及其亲近下属在辖区扫黄打黑的过程中,对于向其行贿的娱乐场所网开一面,成了一些不良娱乐场所的保护伞。
2002年4月,安惠君以罗湖公安分局局长的身份与所属科、所、队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同期,罗湖区公安分局与全区110家歌舞娱乐场所签订了《禁毒责任协议书》。
罗湖公安系统有人士表示,安惠君实际自己带头打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至于《禁毒责任协议书》,则成了不良娱乐场所花钱购买的“护身符”。
深圳市检方婉言谢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称有关安惠君包庇色情场所并收受贿赂的指控仍在调查,具体金额仍在核实。
女公安局长的“升迁奇迹”
在安惠君担任罗湖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公安系统内人士对她的评价褒贬不一。
“她主持下的罗湖公安分局的硬件建设,如利用网络破案等,不仅分局干部有目共睹,且在全国闻名。”一位人士并不讳言安惠君的成绩。
资料显示,安惠君上任局长后的1999年,罗湖公安分局获“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当年积累的“警校共建”经验,得到团中央、公安部的肯定后一度在全国推广。深圳一家主要媒体曾刊发长篇通讯,称安惠君为“有魄力有胆识的女儒将”。
持否定态度者则表示,安惠君善做表面文章,“对上笑容满面,对下威风八面”。
罗湖区政法委一位官员说,安惠君口无遮挡,骂起人来从不讲分寸。而且其主持政治思想工作时,系统内反对者颇多。
这位官员讲了一个事实来佐证:1997年,即安惠君担任罗湖公安分局政委并主持分局全面工作时,大搞反腐思想教育培训班。当时决定办三期,每期三天。由于培训班选址深圳某豪华山庄,此事被当地媒体曝光,该班开了两天就被迫取消。
罗湖区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介绍,现年约50岁的安惠君,1991年即来深圳工作。
据介绍,安惠君原为河北省某县公安局一个副局长,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她在公安部学习一段时间后,被派至深圳市公安局挂职锻炼。
安惠君先被安排到市公安局三处工作,后调任罗湖公安分局治安队任普通科员。知情者回忆,因治安队为科级单位,安惠君对此颇有情绪。后经市局协调,安惠君升为科长,并享受副处级待遇。
安惠君与时任罗湖分局局长彭虎不和,是众人皆知之事。
罗湖区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介绍,安惠君希望分局解决一套住房,但彭虎坚持不让行政科做此安排。如此僵持一年半时间,安惠君重新返回市公安局工作。
1993年7月,彭虎调任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分局局长,罗湖分局原政委郑沛明主持工作。不到半月,安惠君被任命为罗湖分局副局长。
“从普通办事员升至副局长不足三年,这是罗湖分局有史以来的一个奇迹。”一位知情者评价。
1994年初,郑沛明被任命为分局局长,安惠君则任政委。后因郑沛明患病赴外地治疗,自1996年下半年起,由安惠君主持分局全面工作。
1997年7月前后,郑沛明调往深圳市公安局任职,安惠君则升为分局局长,同时任罗湖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并身兼深圳市人大代表和罗湖区政协委员。
2001年7月30日,罗湖区原政法委书记另行提拔,经组织同意由安惠君主持区政法委全面工作,其个人权力到达巅峰。罗湖区政法委一位已退休的副书记介绍,安惠君在区政法委“什么都操作,横行霸道”。一个细节是,区政法委的办公经费由另一位副书记掌握,安惠君示意其秘书从中斡旋,将此权收归名下。知情者表示,安惠君升迁过程中,似乎总有一般不可抵抗的力量在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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