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锐
晨报讯昨日,记者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站上看到,2004年12月3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中央电视台发出《关于立即停止播放“恐惧斗室”广告片的通知》,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播放近来备受争议的耐克篮球鞋“恐惧斗室”广告片。
《通知》指出,近来,一个名为“恐惧斗室”的耐克篮球鞋广告片,在广大观众中引起强烈不满。经审看,该广告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广播电视广告应当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尊重祖国传统文化”和第七条“不得含有……亵渎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的规定。因此请速通知所辖各级播出机构立即停播此广告。
昨晚10时30分左右,记者与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温经理取得联系。她表示,半个小时前她刚从香港回来,等了解有关情况后,将于今天向晨报作出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