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2004年12月31日24时)即将到来之际,省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骆飞就正在进行的经济普查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问:这次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本次普查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问:这次经济普查的范围有哪些?
答:凡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在普查范围内。
问:普查对象、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普查对象有义务、有责任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对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问:我省经济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何?
答:目前全省17个市、108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两千多个乡镇、街道的普查机构也已组建完毕,绝大部分村(居)委会也组建了普查机构。全省共聘用或抽调普查指导员、普查员
8.5万人,落实普查经费3400多万元。省普查办已于去年10—11月份对全省30万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近160万个体经营户开展了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工作,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本报记者史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