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1日,本报曾报道酒仙桥附近的银枫家园,在小区出口处打出“顺风车站”站牌的消息。
近日记者看到,在这里候车已成许多居民外出的习惯,只要站在牌子前面,有空车路过,就会把他们带到最近的车站。 据了解,朝阳区望馨家园小区也有类似的“顺路车站”。信报记者 陆 欣 王 巍/摄
■出租车行业呼吁政府遏制顺风车 ■专家鼓励友情搭车
两三年前,顺风车在京城悄然出现。只要搭车人付给开车人一些油钱,双方就能互惠互利:开车人能节省一部分汽油费,搭车人享受的却是专车服务,省去了每天等公交车和转车、挤车的辛苦。
这种特殊的交通方式逐渐在居民小区间传播,从开始的贴纸条发布信息发展到现在专业搭车网站的出现。每天通过网站发布搭车信息的人越来越多,受到了上班族的普遍欢迎。
但是,这种满足了很多人出行的交通方式却受到了有关部门和行业的强烈质疑。昨天,交通执法总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态:有偿顺风车属于非法营运,但查处难度很大。
轿车空驶率高已成街头常态。信报记者 王 巍/摄
无论是通过纸条或网站,顺风车这种现象在生活中已经很流行。然而这种受欢迎的交通方式,近日却受到了出租行业的强烈质疑,收取“油费”的顺风车也被执法部门认定为非法营运。
■现象
顺风车网上生意火
现在,只要在网络上搜索关键词“顺风车”或“搭便车”,就会出现十几个与之相关的网站。甚至还有专门为搭车人和开车人提供信息沟通平台的专业网站——搭车网。
该网站是一个公益性网站,面向全国为开车人、想搭便车上下班或出门旅游的人提供免费信息发布平台。记者从网友留言板上了解到,该网站是由一些上班族自发建立起来的。在这个网站上,北京发布便车信息的网友还不少。
记者通过几天来的观察发现,每天上网浏览此网站的网友众多,发布留言和信息的网友多达数百人。在其他汽车网站发表顺风车信息的也大有人在。
在车行网的网站上,有关顺风车的信息分类已经很细致,包括搭车上班、搭车下班、临时搭车、学生搭车等,点击每一项都会发现很多网友互换搭车信息的留言。
■质疑
顺风车是“变相黑车”
对于顺风车现象的看法,各出租车公司不约而同地给予了否定的态度。金建出租车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搭车的人一般住得比较偏,公共交通不方便,搭车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他认为,如果这种现象呈上升趋势的话,一定会影响出租行业的正常秩序。
而北方出租车公司的副总经理张长虹认为,既然搭车的过程中存在金钱交易,并且收益人没有纳税,实际上就是“变相黑车”,如果这种情况普遍出现的话,势必扰乱正常的营运秩序。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尽快想办法遏制这一现象的蔓延。
■定性
有偿顺风车非法
开车人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其间却存在金钱交易。那么搭车现象到底应该怎样界定性质呢?
市交通执法总队政工处的钟明星处长给予了肯定的回答——有偿顺风车就是非法营运。他说,断定一种运输行为是否为营运的重要依据就是看是否存在金钱交易。在搭车时,搭车人每次或每月付给开车人油钱,显然存在金钱交易,而开车人又没有取得营运资格,这种变相获利的运输实际上就是非法营运性质。
钟处长认为,这种现象如果任其发展的话,对营运市场会产生不利的影响。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易使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使乘客的人身安全和利益没有保障。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的查处,钟处长认为难度比查黑车还要大。因为双方一般达成的是私下或口头协议,一般不存在现场金钱交易行为,太隐蔽。除非乘车人指认开车人,执法部门才能进行取证,否则真是很难辨别到底是不是非法营运。
■调查
顺风车大受欢迎有理由
其实在离城区稍远的许多小区,例如南四环京开高速路两侧小区、天通苑小区、回龙观小区和西边远离地铁的小区,公共交通不发达,一些居民由于不愿意换乘公交车,而打车费用又太高,这种交通现状给顺风车提供了市场。
通过网站上发布的联系电话,记者对一些网友进行了采访。手机尾号为2901的刘女士说,她每天要先坐一辆三轮车到公交车站,然后要倒两次公交车才能到单位,来回一个半小时。“对于一般收入的公司职员来说,买车还买不起,打车又有点贵,搭便车是一种很好的交通方式。”
住在北大附近手机尾号为7607的赵女士说:“有些线路的公交车每次至少要等十几分钟,好不容易来了,人又多得连车门都关不上。”现在把每天坐公交车的10元钱给了和她顺路的开车人,自己换来的是省心和舒适。
手机尾号为7695的张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张先生每月的汽油费1500元左右。而找一两个搭车人每月分担200元或300元,自己就能省下不少钱。
在记者采访的开车人中,手机尾号为0075的陈先生找搭车人的理由最有代表性。陈先生说,现在北京的交通压力那么大,二环、三环和城区主要道路每到上下班高峰就堵车,而北京目前私家车空驶率很高,很多时候都是一个人开一辆车。不仅占用了道路面积,而且汽车的尾气也不利于环保。顺风车还可以缓解交通拥堵。
■解读
友情搭车可鼓励
原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现北京交通工程科研所名誉所长段理仁说,朋友或亲戚之间搭车的方式,是可以鼓励的。这是缓解交通压力、有效提高私家车使用效率的好办法,在国外搭车的情况也比较普遍。
在德国、新加坡等国家,交通高峰期即使是私家车,空车上路也是要被罚款的。新加坡从70年代开始就使用了通行证,规定如果私家车中乘坐少于4人的话,就需要办理通行证才能在道路上行驶。美国也有类似的规定,车中有两个或三个人就可以在专用车道行驶。
段理仁说,就目前北京的情况来看,效仿国外空车行驶受处罚的办法还不太现实。人们对此的认识还需要提高,实行起来问题还很多。段理仁比较赞同亲戚或朋友间友情搭车的方式,既可以缓解交通拥堵又可以减少污染。
■说法
搭车存在治安隐患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一些找到或准备搭车的人,很多时候双方在此之前并不认识,而且也未达成书面协议。一些在网上发布信息的开车人很少考虑自身的安全问题。
首信律师事务所孙勇律师认为,这种搭车现象其实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双方并不认识,容易引发一些治安问题,可能出现被骗甚至被抢劫等更恶劣的情况。其次,不出事故可能对双方都有利,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会引发赔偿纠纷。
孙律师说,正规的出租车有乘客险,而且有公司担保,一旦出现事故,乘客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但搭车仅凭口头协议在出现纠纷时很难有证据支持。
■矛盾
是搭车还是要举报
针对日益盛行的顺风车,有专家建议读者在考虑搭车时注意以下问题:
1.找搭车人最好找同性,以免去不必要的麻烦。
2.如果是通过网络途径找到的搭车人,一定要在达成协议之前见一面,相互查看身份证、工作证、驾照等证件以确保安全。
3.双方最好签一个书面协议,尤其是价钱方面要事先说清楚,以免事后发生纠纷。
但专家这样的建议,却与执法部门的说法形成矛盾:出于自身需要搭乘顺风车是否助长违法行为?是否有必要举报收费顺风车?
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信报记者 孙金凤
■相关事件
搭顺风车日久生情
男子求爱不成火烧女友
2004年春节过后,40岁的赵某认识了搭自己车上下班的30多岁的王某。经过几次接触,二人感情迅速升温,竟不顾双方都有家室和孩子的现实,租房同居。这种日子维持了四五个月后,赵某跟妻子离了婚,打算与王某厮守。而王某却因承受不了周围人的谴责,提出了分手。
2004年5月的一天,心里极度不平衡的赵某以商量分手为由将王某骗至租住处,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液化气罐、匕首、锤子、绳子等,将液化气罐打开并点着了火。两人在一片火海中都被烧成重伤,所租住的二层楼房也被严重烧毁,财产损失达十多万元。顺义区法院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3年。
据2005年1月4日《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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