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卫国兰思民刘泽张振光记者门心洁)“企业给海关送‘红包’将被曝光!”近日,天津新港海关报关大厅内大家都在议论纷纷。原来,从今年6月1日起,全国海关对收送“红包”进行专项治理,在加强海关人员教育管理的同时,向广大企业发出公告,凡发现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向海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视情公布送“红包”人员的姓名、单位、“红包”金额及处理情况。记者看到,在天津新港海关报关大厅,海关公布收送“红包”的公告已经醒目地张贴在公告栏上。
“海关公布收送‘红包’的做法,对我们报关员来说是件好事,现在谁给关员送‘红包’谁就要被记入‘黑名单’,大家都不送,都一样了,也不用操心与关员的人情关系问题了。”大厅内正在办理报关业务的3名报关人员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天津开发区利顺报关行戴经理说:“近几年天津海关的通关速度和服务态度有了很大改进,并且出台了许多便捷通关措施,只要我们单证齐全、手续完备、依法报关,都能顺利快速通关,用不着送‘红包’。”天津振华物流集团报关部王副经理深有感触地说:“近几年海关抓廉政工作决心大、力度大,从‘海关人员6项禁令’的执行到这次公布‘红包’制度的实施,都让我们看到了海关在改进作风、服务企业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这是对企业对海关都有益处的事情。作为企业,我们有义务配合协助海关做好工作,教育企业员工守法经营,正当竞争,维护企业的权益和形象。”天津远洋报关行苗经理也谈了自己的看法:“我们非常欢迎海关的这种做法,这对我们企业的经营也是一次规范,关键是要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和支持海关的这种做法,要动真格的。”
据了解,海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收受“红包”构成违纪受到处理的,自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其所在地海关业务现场、报关大厅等场所或海关互联网站公布有关情况,内容可包括海关关员的姓名、单位、“红包”金额、对违纪人员的处理情况等,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正在新港海关大厅检查工作的新港海关负责人张强对记者说:“我们将以落实公布收送‘红包’制度为契机,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作,真正建立起海关与企业、关员与报关员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良性局面,进一步净化和改善我们的通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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