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院的几名大学生自发组织起来,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开展打击“两抢”行动,已经抓获了7名歹徒。从广州的治安形势而言,从道义层面来讲,这种“路见不平一声吼”的行为体现了当代大学生的正气、公德心和责任意识,对世道人心也有一种振奋和警醒的作用。
然而,从理性的角度思考,大学生打击“两抢”也存在一些疑问,比如这是否涉嫌执法权滥用?在法治社会里,执法权是通过法律授予的方式,由专门执法机构和人员来行使的,对执法权的严格限定和约束,是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权所必须的。广州体院的大学生事先设伏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当场实行人身强制,甚至对之施用暴力,都带有私人执法的色彩,如果处置方式失当,他们的见义勇为就有可能蜕变为“以暴制暴”的违法行为,这种潜在的可能性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如果我们提倡这种变相民间执法的行动,客观上会造成不合法的执法权让渡,进而导致执法的紊乱。
疑问之二是,打击“两抢”带有很强的专业性,是大学生很难胜任的。这种专业性一方面体现在其危险性上,实施“两抢”的违法犯罪分子多以团伙方式作案,隐蔽性、报复性很强,暴力色彩浓厚,体院大学生虽然受过专业体育训练,但由于存在手段的限制与制约(如不能过度使用器械),他们在行动过程中就很容易遭受伤害,一旦这样的伤害形成,则随之而来的民事责任、社会问题都是很难解决的。打击“两抢”的专业性还体现在证据收集上,大学生固然能够通过“聚而歼之”的方式抓获“两抢”嫌疑人,但他们收集的证据是否具备程序上的合法性呢?如果他们的证据不能被法庭所采信,那么,他们的打击行动就不具备法律意义,只能算是替市民“出了一口恶气”。
从大学生打击“两抢”这个现象,我们还能感受到一种难以言传的苦涩。这几个大学生都没有治安工作经验,但他们却能准确地找到“两抢”多发地段,能够辨认出“两抢”嫌疑人,并且以蹲守的方式让嫌疑人落网,原因何在呢?无非是他们对打击“两抢”很上心、很耐心,也很细心。如果我们的公安干警都抱着这样的责任感,对“两抢”案件多发地段进行跟踪盯防,势必能极大地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当地市民也就不至于人人自危了。
值得庆幸的是,今年以来,广州警方克服各种困难加大了打击“两抢”的力度,如加强对主干道的巡视、成立打“两抢”专业队、深挖团伙、开展剑兰行动等,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考虑到“砍手党”、“两抢”分子已经猖獗多年,形成了一定的气候,要想扑灭他们的毒焰,还需要付出百倍的努力。为了让大学生能够安心学习,为了让老百姓安居乐业,公安机关一定要把打击“两抢”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直到河清海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