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患白血病,公司发动代理商捐善款11.7万元,但两年来只该7000元
●法院一审判决其归还善款,但该公司拒绝支付并继续上诉
■ 核心提示
2003年11月,26岁的女工葛晓艳被查出患有白血病,她所就职的中山万信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文中简称万信公司)召集全国代理商为她进行爱心捐款。但11.7万元的捐款到了葛小燕手上只有7000元,余下的11万元至今没有拿到。尽管日前中山人民法院已经做出一审判决,要求万信公司三日内返还捐款,但该公司在拒绝归还善款,并要求上诉。
白血病女孩需20万救命
2003年11月27日,在万信公司担任销售部发货员的葛晓艳,在中山中医院查出患有白血病。同年12月1日,她又到中山市人民医院进行复查并确诊患有白血病。葛晓艳停止了工作,住进了人民医院。
同年12中旬,她的父母从内蒙古老家赶到中山。市人民医院葛晓艳的主治医生告诉葛晓艳的父母,要治好白血病,需要25万元到30万元的治疗费用,并要求尽快进行手术。同时,院方为葛晓艳所在的万信公司开了一份证明。葛晓艳的上司将证明带回公司,公司领导在商量之后,决定在有万信公司代理商的天津为葛晓艳做手术。同年12月31日,葛晓艳从人民医院出院,其间花费13000元左右,是万信公司支付的。2004年1月3日,葛晓艳一家来到了天津血液研究所,万信公司天津代理商接待了他们。葛晓艳在天津血液研究所进行了检查。十多天后,检查结果显示,葛晓艳除患有白血病,还出现了骨髓纤维化。天津血液研究所告诉葛晓艳,要先交20万元治疗费。
公司号召捐款共获10余万
在天津治疗期间,葛晓艳所在的万信公司售后服务部的同事们发起了捐款,4000元左右的捐款分两次汇到了葛晓艳手上。时至今日,葛晓艳仍为同事们的关爱所感动,“他们是一群好人!”
万信公司每个月继续支付给葛晓艳1000元生活费,但20万元手术费对葛晓艳一家来说,是个天文数字,2004年1月,葛晓艳只能回家。医生为她开了三个月的治疗药物,并叮嘱三个月后一定要来做手术。由于药物的副作用,葛晓艳出现了骨痛、脱发、腹泻等。在家里养病期间,葛晓艳从同事那里得知,万信公司打算在当年3月份召开全国代理商会议的时候为她募捐。葛晓艳感觉看到了希望,“真的很感动,当时很感谢公司。”
2004年3月中旬,在万信公司全国代理商会议上,公司领导提出为葛晓艳进行捐款,救治葛晓艳。乌鲁木齐的代理商首先表示愿捐款15000元,随后沈阳、兰州、南京、深圳等地的代理商都表示愿意捐款。在会议结束后,各代理商回到所在城市后先后汇来了3000元到15000元不等的捐助款。至当年5月1日,捐款基本结束,共获捐款10余万元。
等待两年钱却被公司挪用
在家中获知捐款消息的葛晓艳以为,应该可以做手术了。于是趁着去年五一假期和父亲一起来到天津血液研究所。但在天津给万信公司打电话的时候,对方的回答却让葛晓艳感到意外,“钱不够,现在不能给你。”并且,万信公司让她再“等一等”。不得已,葛晓艳只好又开了药回家。而此时她的病情已经更加恶化了。
在家里,葛晓艳给万信公司的上司打电话告知了钱拿不到,正在出差的上司表示很吃惊,并答应回万信公司后问领导,但葛晓艳始终未等到电话。葛晓艳继续跟万信公司联系,但每一次的答复都是让“等一等”。
2004年7月,葛晓艳来到上海姐姐家,在上海瑞金医院继续治疗。2005年3月底,感觉病情越来越恶化的葛晓艳再次给联系万信公司,表示希望能尽快做手术,但领导的回答还是“不要急”。今年4月,葛晓艳的一位同事告诉她,“你可能拿不到这钱了,钱可能被公司用了。”葛晓艳继续联系万信公司,一位领导告诉她,钱已经被公司花了,“你已经等了快两年了,不要哭闹,再等等。”并且,2005年1月起,生活费也停发了。
■ 相关案例
北京一公司被指侵吞网友捐款
2003年9月,网络音乐人刘三藏创作了爱国抗日歌曲《向前进》,为支持中国民间对日索赔事业,于2003年11月成立《向前进》音乐俱乐部,与爱国者同盟网合作开展“向前进手机短信捐款支持对日索赔”活动。双方共同设立一个公开捐款账号,将通过银行汇款、邮局汇款、短信平台收到的所有捐款汇入。2003年12月30日确定由向前进俱乐部及爱国者同盟网提供信息号召捐款,由北京索易得公司提供通讯通道,并负责与电讯部门结算,提取捐款。
按协议,网友定制8元的短信服务就可以作为对日索赔的捐款。这8元话费中,除了要交给移动或联通公司的3元外,另外5元的20%给北京易索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余下80%(4元钱)给北京布兰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即此次活动的发起人刘三藏所在公司。
2004年3月底,北京布兰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按照合同条款前往易索得公司结账,但对方以金额小等理由违反合同拒绝结算。其后,布兰公司多次派人要求结算均被无理拒绝。
■ 法院一审
公司三日内返还捐款
2005年4月,葛晓艳来到中山与万信公司交涉,公司愿意继续提供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并分两次给了葛晓艳共7000元,但却拒绝将其余捐款给葛晓艳。此时,她的脾已经肿大。7月份,无奈之下的葛晓艳来到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了万信公司。
法院经调查查明,查明万信公司不同部门的领导曾经数次批示“安排给葛晓艳本人”,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些批示迟迟没有落实。今年7月28日,市人民法院法院开庭。今年8月18日,判决书下。市人民法院认为,“为原告治病所需发起爱心捐款活动,所筹集的捐款应属于原告所有,被告应将捐款悉数支付给原告,并由被告万信公司承担原告的诉讼费用。”法院最终认定的捐款额为11.7万元,万信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余下11万元捐款返还给葛晓艳。
但万信公司并没有在3天内归还这笔钱,却表示要继续上诉。而葛晓艳的病情现在还在恶化,每周都进行的检查表明,白细胞已经扩散,药物已经无法控制,必须立即手术。仅仅在医院里治疗就花费了4万元的葛晓艳表示,已经无力再继续治疗了。据葛晓艳介绍,她的母亲没有工作,52岁的父亲在一家煤矿做矿工,家里的钱已经花光了,并且长期服用药物的反应也让她无法再继续服药。
目前,在家中等待开庭的葛晓艳只希望能尽快拿到捐款,亟待快点进行手术。
■ 律师说法
万信公司属侵占行为
记者就此咨询了葛晓艳的律师。该律师认为,葛晓艳要求万信公司偿还爱心捐助款属于自诉案件,葛晓艳仅从民事上要求对方偿还爱心捐款,并没有涉及到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从刑事上进行界定,万信公司的行为可以界定为侵占行为,因为该公司利用掌管其代理商给葛晓艳的爱心捐款的便利侵占了这笔钱。
■ 万信表态
不服判决继续上诉
在判决下来以后,万信公司却表示要上诉。昨日记者联系了万信公司律师后,对方表示已经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了。
记者随后与万信公司一位领导取得了联系。这位领导承认11.7万元捐款是属于葛晓艳的,也承认了这笔钱到现在还没有归还给葛晓艳。该领导表示,一审结果在万信公司的意料之中,不过既然葛晓艳已经走了法律途径,那万信公司就会一律按法律来说话,人情、私交将不会再起作用了。他宣称,万信公司有很强的背景和力量,已经做好了各个方面的应对措施,应对媒体、法院以及代理商的措施也都已经准备好了。并称,走法律途径肯定不利于葛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