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4个月前,13岁的丹丹为了阻止父亲潘成再打自己的章林哥哥,向两个警察告发了父亲多年来对自己“做的坏事”。她说,7岁到11岁,父亲经常逼自己和他“做那种事”。直到两年前,她突然被奶奶送到章家寄宿,才得以摆脱父亲的纠缠!
丹丹住到章家后,父亲还是不肯放过她,常常到章家或者她的学校吵闹,骂丹丹是“婊子”。丹丹觉得“难听死了”。
法医鉴定,丹丹的处女膜早已遭到损伤。
潘成承认自己确实强奸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但他一口咬定“只有一次”:两年前夏天的一个晚上,在一间破旧的工棚里,昏暗的白炽灯下,熟睡的、11岁的小女儿被他惊醒,他奸淫了她……然后女儿一声不吭地穿好衣服,把小脸转向墙里,继续睡觉。
在丹丹的记忆里,相同时间、相同地点,这是父亲最后一次对自己“做那种事”。那天下午她偷偷溜出那个家,本打算再也不回去的,却在车站被警察发现,通知父亲把她接了回去。而父亲直接把她带到了值夜班的工棚。
“你知道你这是什么行为吗?”一阵阵反胃让负责录口供的刑警忍不住扔下笔,冷冷地盯着潘成问。“是畜牲行为……”潘成低着头说。刑警把这段对话写进笔录,笔尖划破了好几层纸。
10月19日,法院认定潘成置伦理道德于不顾,奸淫不满14周岁的亲生女儿,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三
丹丹认为自己非常喜欢比自己大5岁的章林。两年来,章林哥哥对她无微不至的照顾和疼惜,让她生平第一次感受到温暖。但她没有想到,潘成被抓走后没几天,警察到章家找她了解情况,却意外地发现章林与她赤身裸体地相拥在床上……
警察随即以涉嫌强奸幼女为由带走了章林。
章林供认,自2004年起自己开始和丹丹谈恋爱,先后发生过十多次性关系,但每次丹丹都是自愿的、主动的。丹丹也是这么说,她不解,章林哥哥和自己是真心在谈恋爱啊,警察为什么还要抓走他呢?尽管如此,因为和不满14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章林仍然面临刑事指控。
10月27日,距离章林开庭还有4天,丹丹突然告诉法官:“我的实际年龄是16岁,户籍年龄是父亲当初瞎报的。”